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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局放开机票打折下限,定价权再归航企

文章来源:第一财经日报2013-11-07成为付费会员|欢迎免费试用
      “对旅客运输票价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国内航线,均取消票价下浮幅度限制,航空公司可以基准价为基础,在上浮不超过 25%、下浮不限的浮动范围内自主确定票价水平。” 

      昨天,中国民用航空局与国家发改委联合出台文件,长期被政府指导价管制的国内机票价格,开始有所松动。 

      根据最新的文件,除了航空公司今后机票不管打多少折都可以“名正言顺”,部分与高铁直接竞争的航线,基准定价权更是由政府回归航空公司。 

      据记者了解,目前消费者所购买的国内经济舱机票,实行的是多级票价系统,航空公司在确定每条航线的基准票价(也就是“全价票”)之后,会根据市场需求和订票情况放出不同折扣的机票。 

      而全价票的确定,则是主要依据2004年实行的《民航国内航空运输价格改革方案》,方案中规定,在确定了每条航线的基准价后(一般是以行业平均每客公里0.75元为依据,由航企申请,局方通过后确认),航空公司被允许票价上浮幅度最高不得超过基准价的25%,而下浮幅度最大不得超过基准价的45%(部分以旅游客源为主的航线或航企独家经营的航线除外)。 

      不过,多家航空公司的内部人士告诉本报记者,在具体的票价执行中,在基准价基础上下浮的幅度,基本上已经没有受45%的限制,很多航线打三折甚至一折,实际上相当于下浮70%到90%。而目前每条国内航线基准票价的确定,则基本是“航程越短,每客公里收费越高”的规律,因为短航程比长航程在起降、油耗方面的成本要高。 

      比如航程在一小时以内的类似深圳到海口航线,每客公里收费就在一块多,而深圳至乌鲁木齐这样的长航线,就只有5毛左右。 

      而根据新的《通知》,今后航空公司打折不再受下浮不能超过45%的限制,此外,对部分与地面主要交通运输方式形成竞争,且由两家(含)以上航空公司共同经营的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票价由实行政府指导价改为市场调节价。航空公司可以根据市场供求情况自主确定票价水平,至少提前 7 日向社会公布,并通过航空价格信息系统抄报民航局、国家发展改革委。 

      记者查阅《通知》所公布的具体航线目录发现,定价权回归航空公司的航线,主要是近年来受高铁冲击较严重的航线,比如广州到长沙、北京到合肥、上海到济南等,由于航程相对较短,在时间和票价上具有比较优势的高铁的进入,一度令航空公司减少甚至取消航班。 

      不过,民族证券的航空分析师李磊昨天则对本报记者分析,在目前的形势下,上述政策的放开可能对航空公司的影响不大,受整体经济低迷和三公消费受限的影响,今年的票价水平普遍不高,而对于受到高铁冲击的航线,即使允许航空公司自行定价,价格跌太多的话,也会没有利润可赚。“未来的趋势应该是对国内航线的机票价格彻底放开,就像国际航线机票一样。” 

      而对航空公司来说,希望的政策改变则是上调基准票价。一家航空公司负责定价的人士就告诉本报记者,现行的机票定价依据是政府根据航空运输的社会平均成本、市场供求状况、社会承受能力确定的,不过,由于政策是2004年颁布,在这几年中,无论是航油成本还是人工成本都增加了不少倍,因此,也有航企提出上调基准票价的要求,但至今未获发改委和民航局的同意。 

      不过,两舱(头等舱和商务舱)的机票定价如今已经完全放开。自2010年6月起,两舱实行市场调节价,各航空公司可以根据市场状况自主定价,而无需再遵循以前的固定价格——头等舱价格是经济舱全票价的150%,公务舱是经济舱全票价的130%。而通过改进服务和强化品牌来尽力吸引乘坐两舱的高端旅客,是国内航企努力的目标,也是与新航等国际知名航企的最大差距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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