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阮静波,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7年1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职称;曾任公司董事长助理,闰土生态园区副主任,第四届和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董事长;现任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董事长,闰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约克夏化工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持有上市公司股份181,331,054股,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是董事候选人茹恒先生的配偶,董事候选人阮加春先生的侄女,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候选人不存在关联关系,除上述情况外,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阮静波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茹恒,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3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职于绍兴市国土资源局,绍兴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局;现任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副总经理、董事长助理。茹恒先生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是董事候选人阮静波女士的配偶,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候选人不存在关联关系,除上述情况外,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茹恒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周杰文,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2年12月出生,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职称。长期在化工行业工作,曾先后担任浙江善高化学有限公司车间主任、宁波镇洋化工发展有限公司技术中心主任、发展部经理、江苏大和氯碱化工有限公司生产副总、常务副总、浙江巍华新材料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浙江闰土新材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浙江赛亚化工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周杰文先生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候选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除上述情况外,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周杰文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阮加春,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3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上海交大MBA结业,高级经济师职称;曾任上虞县染化助剂厂销售

员,绍兴市染化助剂厂营销科科长,绍兴市染化助剂厂经营副厂长,浙江闰土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经营副总、总经理,公司董事、总经理、副董事长;现任本公司党委书记,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副董事长,闰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闰土国际(香港)有限公司董事,浙江瑞华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长,浙江嘉成化工有限公司董事。持有上市公司股份51,457,827股,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是董事候选人阮静波女士的叔叔,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候选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除上述情况外,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阮加春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阮光栋,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0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职称,高级工程师职称,中国染料工业协会副会长,浙江染料工业协会副理事长;曾任公司外贸事业部经理、生产计划部部长、监事会主席、副总经理、董事、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副总经理、国际贸易中心主任,闰土生态工业园管理委员会主任,约克夏化工控股有限公司副总裁。阮光栋先生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候选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除上述情况外,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阮光栋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丁兴成,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7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正高级工程师。浙江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上虞区政协委员,现任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技术总工程师、研究院执行院长、科协主席,主要从事染料及精细化学品、功能性材料的研究开发工作。主持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教育部博士点基金、教育部回国留学人员基金,浙江省教育厅、国家火炬计划、浙江省重大科技专项、浙江省“尖兵领雁”研发攻关计划项目、浙江省技术创新重点等多个项目,发表论文40余篇,其中SCI收录10余篇,申请发明专利48项,授权发明专利27项,参与制定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各1项。丁兴成先生持有上市公司股份1,000,000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候选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除上述情

况外,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丁兴成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赵万一,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3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系教授、西南政法大学研究生部副主任、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院长;现任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教授、现代法学杂志社主编,兼任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学术委员会副主任、中国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审判理论研究会民商事审判专业委员会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法学会法学期刊研究会副会长、澳门科技大学法学院兼职博士生导师、重庆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重庆市人民政府公共安全技术专家委员会专家、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智库专家等,兼职有友食品(603697)、四方新材(605122)独立董事。赵万一先生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候选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除上述情况外,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赵万一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马东方,男,中国国籍,无境永久外居留权。1966年出生,本科学历,曾任常州市第四律师事务所律师,常州市第五律师事务所律师,常州国联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副主任。现任江苏金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主任。兼职常州市创联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元股份(300018)独立董事。马东方先生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候选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除上述情况外,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马东方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沃健,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0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教授,浙江省高校教学名师。曾先后担任浙江财经学院会计系副主任、教务处副处长、现代教育技术中心主任、教务处处长、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党委书记、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院长。曾任浙江高等教育学会独立学院分会副会长、教育部会计学专业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教育部本科教学合格评估

专家、中国高等教育学会数字化课程资源研究分会副理事长。曾担任多家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海宁市政府智库专家、神通科技(605228)、报喜鸟(002154)、八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独立董事。沃健先生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候选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除上述情况外,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沃健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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