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3年度编制单位: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244,872.61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8,755.78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86,046.00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
和超募资金投
向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调整后投资总额
(1)
本年度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3)=(2)/(1)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本年度实现的效
益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
化承诺投资项
目
天台县苍山产业集聚区
一期开发
PPP项目(一标)
否 37,000.00 37,000.00
580.00 37,594.30 101.61[注1] [注3]
项目已完工验收,尚未完成审计决算
否宁波杭州湾新区建塘江两侧围涂建设-(分阶段运行)移交工
否 210,000.00 207,872.6118,175.78 148,451.70 71.41
2024.12.31
[注2]
[注4]
部分子项尚在施工
过程中
否
程
承诺投资项
目小计
247,000.00 244,872.6118,755.78 186,046.00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报告期无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无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报告期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报告期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报告期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无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详见 “三、(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详见 “三、(四)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继续用于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详见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注1]:天台县苍南产业聚集区一期开发PPP项目于2021年9月7日申请竣工验收,实际于2022年1月23日完成竣工验收。[注2]:宁波杭州湾新区建塘江两侧围涂建设(分阶段运行)移交工程因环保督查、设计变更等原因致工期顺延,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2年12月31日预计延迟至2024年12月31日。本项目延期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决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通过,并经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同意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注3]:天台县苍南产业集聚区一期开发PPP项目(一标)已竣工验收,本项目本年度实现效益844.71万元,本期收到回购款25,877.37万元,其中本金22,793.00万元,利息3,084.37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累计收到回购款51,110.01万元。
[注4]:宁波杭州湾新区建塘江两侧围涂建设-(分阶段运行)移交工程部分子项目已完成竣工验收,本项目本年度实现效益11,835.70万元,本期收到回购款8,766.47万元,其中本金6,708.11万元,利息2,058.36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累计收到回购款108,285.3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