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二、《参会登记表》

三、《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瑞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七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154;投票简称:“瑞凌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为:

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17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深圳市瑞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

股东姓名或名称
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股东账号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是否本人参会?是 ?否
代理人姓名代理人 联系电话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代理人联系地址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年 月 日

注:

1、股东名称填写请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如股东确定参会,请于2024年5月16日下午17:00之前将《参会登记表》以传真、邮寄或专人送达的方式送达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公司传真:0755-27345999

4、通讯地址: 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兴东社区67区隆昌路8号飞扬科技创新园

深圳市瑞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事务部邮政编码:518133

5、《参会登记表》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深圳市瑞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5月17日14:30时召开的2023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行使方式作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本人(或本单位)对下述议案的投票意见如下:

请股东将表决意见以“√”填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所对应的空格内。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表决意见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同意反对弃权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0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00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4.00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00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00关于2024年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7.00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8.00关于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股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电 话:

注: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2、若委托人为法人,应加盖法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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