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9日

附件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董事长 解旗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我受董事会委托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一、2023年董事会和专门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共召开11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23年1月11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关于与经理层签订<2023年度契约化聘用协议>和<2023年度经营业绩目标责任书>的议案》等2项议案。

2.2023年3月29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现场方式召开,审议通过《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等19项议案。

3.2023年4月26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4.2023年5月31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销售分公司的议案》等4项议案。

5.2023年8月1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等4项议案。

6.2023年8月17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7.2023年8月30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等2项议案。

8.2023年9月25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关于放弃山东莱钢铁源炉料有限公司股权优先购买权的议案》等2项议案。

9.2023年10月27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三季度报告的议案》等3项议案。

10.2023年11月16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关于组建采购中心的议案》。

11.2023年12月8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关于山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转让山东钢铁集团日照有限公司股权暨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议案》等2项议案。

(二)2023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1.董事会战略规划与ESG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3月29日,第七届董事会战略规划与ESG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审议通过《董事会战略规划与ESG委

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等3项议案。

2.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1)2023年3月29日,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的议案》。

(2)2023年7月31日,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关于对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进行审查的议案》。

3.董事会预算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1)2023年1月11日,第七届董事会预算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关于与经理层签订<2023年度契约化聘用协议>和<2023年度经营业绩目标责任书>的议案》。

(2)2023年3月29日,第七届董事会预算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关于预算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的报告》等2项议案。

4.董事会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1)2023年3月29日,第七届董事会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关于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的报告》等5项议案。

(2)2023年4月26日,第七届董事会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

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3)2023年8月28日,第七届董事会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4)2023年10月30日,第七届董事会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三季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二、2023年工作回顾

2023年,面对异常复杂的国内外经济环境和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公司董事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决策决议,顶住外部压力、克服内部困难,付出艰辛努力,锚定“争上游、走在前”目标定位,着力构建“四个转变、四个突破、做到八个极致”工作格局,深入研判市场趋势,持续深化改革,强化规范治理,指导生产经营,严控经营风险,力保安全稳定,公司发展韧性持续增强。全年累计生产生铁1062万吨、粗钢1485万吨、商品坯材1541万吨,实现营业收入904.75亿元,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3.99亿元。

(一)统筹战略布局,努力践行新发展理念。秉承“为建设钢铁生态圈贡献新动能,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支撑”的公司使命,积极实施以“融入钢铁生态圈,打造绿色智能行业新标

杆”为核心内容的发展战略。系统研判国家“双碳”“双控”及环保等相关政策,持续推进以绿色、智能为主体的工艺结构优化升级,巩固提升两基地差异化、专业化优势;聚焦先进、绿色、智能、效率及合规等关键要素,推动钢铁产业和能源结构向绿色低碳转型;构建“一绿一黄一蓝”大产品品牌格局,全力支持服务国家战略;完成宝钢股份参股日照公司事项,借助先进的管理理念、工艺技术和信息化手段,加快提升日照公司运行效率和发展质量;积极实施预测式管理,推动公司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在高质量发展道路上迈出坚实步伐。

(二)优化治理体系,深化公司ESG治理。落实新的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制度体系,修订完善《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议事项清单》《董事会授权事项清单》《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制度;积极宣贯新修订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法》等法规制度,增强全员公司治理意识;推动公司规范化治理体系向基层延伸,制定印发《子公司董事会建设工作方案》,全面提升子公司依法依规治企水平;深化ESG治理,制定印发《董事会战略规划与ESG委员会工作细则》《ESG工作管理制度》,进一步优化了由董事会、董事会战略规划与ESG委员会、ESG推进工作组织机构三个层级构成的ESG治理架构,夯实了公司ESG治理基础。公司获得2023年度中国钢铁企业ESG评级AAA级,WindESG评级A级,评分在钢铁行业排名第三位。

(三)持续深化改革,优化运行体制机制。严格落实上级决

策部署,对标国内一流企业,持续推动改革举措落实落地。聚焦关键领域,实施重点突破,构建“四转四突八极”工作新格局,制定实施《改革发展重点突破工作方案》,开展“实化产品经营、优化人力资源、深化一体运营、强化基础管理”攻坚行动,进一步激发了企业高质量发展内生动力。重点产品比例大幅提升,全员劳动生产率持续改善,采购运行和科技创新体系全面优化,基础管理进一步夯实,公司资产、资金、生产、人事效率持续改善;治理管控体系不断完善,规范运作与风险控制能力得到加强,本质化运营水平和经营发展质量显著提升。公司获得山东省国资委授予的“公司治理示范企业优秀企业”和“现代企业制度示范工程优秀企业”称号。

(四)深化资本运营,优化资产和产权结构。加快低效、无效资产处置,提高公司资本、资产配置效率,制定实施了《2023年“两非”产业(业务)处置暨法人压减和参股企业退出工作计划》,完成莱钢上海经贸公司、聊城加工配送公司等6家子分公司注销,回收资金1.06亿元;2022年以来累计压减退出企业22家,回收资金3.14亿元;实施山信软件非货币性增资8720.63万元;完成5家子公司股权变更和产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全面解决,实现了产权登记事项应登尽登;督促日照公司等9家出资企业分红9.05亿元。公司资产和产权结构持续优化,资本配置效率进一步提高。

(五)依法依规披露信息,强化投资者关系管理。认真落实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聚焦公司定期报告审议、章程修订、独立董事调整、经理层契约化、对内投资等事项,共组织召开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28次,累计审议议案82项,披露发布各类公告信息83项。通过上证E互动、电话咨询、业绩说明会等渠道和方式,对投资者重点关注的问题进行了回复解答,与多家投资机构进行了面对面交流,取得了投资者和投资机构对公司发展的认可。公司2022-2023年度信息披露工作评价结果为A,荣获中国上市公司协会“2023上市公司董事会优秀实践案例”“2023年度上市公司董办最佳实践案例”“2022年报业绩说明会优秀实践案例”等荣誉。

(六)推进绿色智能发展,全面实现环境绩效A级。牢固树立“低碳清洁、绿色山钢”环保理念,全面落实环保管理责任,持续完善环境管理体系,强化环境深度治理,全年节能环保共投入4.2亿元,实施80个重点项目,环境绩效持续提升,实现全域环境绩效创A,绿色发展成果受到社会和政府生态环境部门的高度评价。2023年,公司所属企业先后获评“国家级绿色工厂”“中国钢铁工业清洁生产环境友好企业”“钢铁绿色发展标杆企业”等荣誉,日照基地获评全省钢铁行业首家3A级工业旅游景区,成为全省钢铁企业绿色转型的示范者和引领者。加快推进“数智山钢”建设,坚持以“四个一律”“三跨融合”等智慧化指数为引领,建立完善智慧制造标准和评价体系,着力在信息化、数字化赋能上实现新突破,集聚数智化建设新优势。

过去的一年,公司着眼于高质量发展,上下齐心、砥砺奋进,强化公司治理、极致生产经营、优化资产结构、持续改革创新、推进绿色发展,克服多重困难和压力,保持了稳定发展的良好局面。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公司各位董事、监事、高管履职尽责,得益于全体干部职工不懈努力,得益于广大股东和投资者的支持认可。在此,我谨代表公司董事会向关心支持公司发展的股东、全体员工、各位董事、监事、高管致以崇高的敬意!

三、2024年总体工作思路和目标

当前,国内外环境依然复杂严峻。世界经济增长动能不足,地区热点问题频发,外部环境的复杂性、严峻性、不确定性上升;我国经济持续回升向好的基础还不稳固,有效需求不足,部分行业产能过剩,社会预期偏弱,风险隐患仍然较多;钢铁行业进入以减量调结构为主要特征的第六轮下行周期,供给不减、需求不足、预期不强、绩效不好成为当下钢铁行业的突出特征,加之环保成本上升、原料强势挤压等不利因素,利润总体偏低的局面短期内难以改变。

综合分析研判,今年我国发展面临的环境仍是战略机遇和风险挑战并存,有利条件强于不利因素。我国具有显著的制度优势、超大规模市场的需求优势、产业体系完备的供给优势、高素质劳动者众多的人才优势,科技创新能力在持续提升,新产业、新模式、新动能在加快壮大,发展内生动力在不断积聚,经济回升向好、长期向好的基本趋势没有改变也不会改变。随着国家相关政

策措施的扎实平稳推进,预计今年国内钢铁需求将继续保持韧性,提升盈利水平、实现扭亏增盈仍有较大空间,我们必须增强信心和底气。

我们要坚持底线思维,做好应对各种风险挑战的充分准备。我们拥有一支不服输、特别能战斗、有着光荣传统的干部职工队伍,有勇气、有智慧、有能力战胜任何艰难险阻。只要我们贯彻落实好上级决策部署,紧紧抓住有利时机、用好有利条件,把各方面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充分调动起来,企业发展必将长风破浪、未来可期!

2024年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锚定“争上游,走在前”的目标定位,实施生产经营和资本运营“双轮”驱动,以商业计划书为总抓手,坚持全面对标找差、极致降本增效、深化产品经营、优化配置资源、狠抓效率提升、全力激长克短的工作导向,进一步提高企业价值创造力和核心竞争力,努力在行业转型中赶超跨越、走向前列。

2024年主要目标是:生铁1150万吨、粗钢1607万吨、商品坯材1685万吨;实现营业收入900亿元,成本费用总额890亿元。

四、2024年主要工作措施

(一)突出目标定位,明晰工作原则。实现扭亏增盈、保职

工福祉、保股东利益、促未来发展是我们的首要目标。强化公司

治理,提高运营水平,提升综合竞争力,尽快实现扭亏增盈,推进公司高质量发展是董事会的重要责任。坚持“旗帜鲜明,坚定不移与中国宝武全面合作的方向不动摇;生产经营与资本运营双轮驱动”等六项原则,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瞄准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方向,认真策划公司未来发展。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深入开展“五个深化提升年”工作,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好业绩推进各项工作全面上水平,加快打造发展方式新、公司治理新、经营机制新、布局结构新的“四新”现代新国企。

(二)坚持“双轮驱动”,全面提质提效。以商业计划书为总抓手,持续强化预测式经营、算账经营、精益管理、极致运营。借宝武合资之势,以我为主、取长补短、双轮驱动,结合公司实际,抓紧抓实“全面压降资金成本,加快推进钢铁板块一体化运营”等12项举措,化优势为胜势,成就自我。指导经理层树牢“四个中心”(采购以现场为中心、现场以稳定为中心、销售以客户为中心、经营以财务为中心)理念,强化集中一贯和“两最”(最优生产组织模式和最佳制造工艺路径)管理,打造精益低耗、绿色低碳、高效智慧、柔性调控的生产组织模式。强化资本运营工作,加快存量资产盘活,加大闲置、无效资产盘活处置力度,按计划推进法人压减和参股企业退出;借助资本市场平台,优化公司股本结构、资本结构、财务结构,整合钢铁资源,提高资产证券化水平,全面提升价值创造能力,全力拓展盈利空间。

(三)强力推进改革,激发动力活力。积极适应行业发展新

趋势,把握中国宝武参股山钢集团重大变革机遇,深化以提升人力资源效率、发挥人力资本功能、激活体制机制为主题的系列改革。持续推进管理创新,优化“一总部两基地”管控模式,形成“责任清晰、运行高效、执行有力”的组织体系和制度体系;深化技术创新,勇于突破关键核心技术,锻造精品工程,推动发展新质生产力;继续推进商业模式创新,满足用户个性化需求,打通销售最后一公里;持续深化一体化运营、差异化管理,聚焦基地协同、业务协同、产业链协同,努力在营销、研发、绿色、智能等领域拓展协同空间、提升协同效益;纵深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积极推动人事效率提升;强化绩效考核管理,倡树创造价值才能分享价值理念,加大收入与效益同向联动力度,打造效益最大化的考核分配机制;巩固提升科技创新变革成果,加快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为企业可持续发展增添新动力。

(四)强化公司治理,依法规范运作。坚持两个“一以贯之”,持续优化公司治理架构,不断加强董事会建设,推进公司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高标准落实董事会职权,充分发挥董事会“定战略、做决策、防风险”作用;持续完善以公司章程为主体的公司治理制度体系和管理清单,进一步厘清各治理主体的职责权限;强化信息披露意识,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开披露各类重大信息;强化规范意识,特别是在涉及关联交易、资金运作、对外投资及担保、资产处置等证券市场重点关注的问题上,认真执行各级监管部门和公司相关规定与程序,确保依法合规;

全面加强风险管理,持续完善风险管控机制,强化安全、投资、财务、市场、运营、法律等风险控制;强化股东意识,系统全面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公司ESG治理架构,统筹推进环境保护、社会责任、公司治理,充分体现大型国有钢铁上市公司应有的责任和担当。

(五)突出绿色智能,拓展价值空间。巩固全域环境绩效A级优势,持续提升“绿色化”指数水平,有效利用绿色低碳资源,研究绿色低碳创效路径;实施极致能效提升工程,全面推进碳减排和全生命周期管理,积极布局高端用钢、低碳冶金等战略性、前瞻性领域,提升绿色制造、制造绿色能力,站到绿色可追溯的制高点开辟新赛道。统筹谋划智慧制造指数提升目标、路径和措施,加快实现数字化转型和智能化升级;强化数字技术赋能,持续提升“四个一律”,全面深化“三跨融合”(跨产业、跨空间、跨人机界面),不断提升精益制造和智慧决策水平;积极推进公司治理变革和业务流程固化融合,提升“数智”支撑决策能力,全力推进“数智山钢”建设,以提升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水平,努力拓展企业价值创造空间。

(六)加强自身建设,提升履职能力。强有力的董事会班子是公司规范治理和高效运作的关键。要依法合规、高标准推进公司董事会建设,加强董事会成员选聘工作,健全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工作机制,完善公司治理制度体系,规范董事会决策程序,实现董事会决策事项落实闭环管理;创造条件组织董事考察学习

和专业培训,不断提升董事专业水平和履职能力,打造政治上、专业上、作风上、廉洁上过硬,忠诚敬业、勇于担当、敢为善成、携手奋进的董事会工作团队,努力担负起公司和股东赋予的使命,以优异的工作业绩回馈股东、富裕职工、造福社会。

今年是公司深化“变革”之年,“变革”将贯穿公司全年主基调。公司董事会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牢把握公司发展重大战略机遇期,一切以效益为中心,调动各方资源,发挥各方优势,凝聚各方力量,在广大股东及社会各界支持下,带领全体职工共同努力,把握新机遇,应对新挑战,融入新格局,推动公司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议案二

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

(2024年第3号)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各位代表:

《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已于2024年3月28日经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予以详细披露,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附件: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19日

附件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监事会主席 高凤娟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我受监事会委托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2023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对公司重大经营活动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有效监督,对公司健康发展和规范运作起到了积极推进作用,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监事会组成及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由五名成员组成,分别为高凤娟女士、罗文军先生、徐峰先生、李东祥先生、高淑军先生。2023年,公司全年监事会共召开5次会议,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3月29日在山钢股份总部办公楼303会议室召开,公司5名监事全部出席。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高凤娟女士主持,会议审议通过《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及2023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关

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年度报酬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社会责任暨ESG报告的议案》7项议案。

(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4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5名监事全部出席。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高凤娟女士主持,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三)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3年5月3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5名监事全部出席。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高凤娟女士主持,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关于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莱芜分公司资产减值准备财务核销的议案》。

(四)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3年8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5名监事全部出席。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高凤娟女士主持,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五)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5名监事全部出席。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高凤娟女士主持,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资产减值准备财务核销的议案》2项议案。

二、监事会监督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对公司依法运作、公司财务、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认真监督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意见:

(一)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依法列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决策程序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进行严格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决策程序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各项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持续健全优化。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完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职时,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恪尽职守、勤勉尽责,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职时违反法律法规或损害公司股东、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真细致地检查和审核了公司的会计报表及财务资料,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内控制度完善,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公司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能够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状况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意见

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公司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的各项重大关联交易进行监督检查。

在关联采购方面,公司生产所需的铁矿石、铁精粉、铁水等原料部分由山钢集团及其下属公司提供,其供应的原材料质量稳定,且运输费和库存费用低,保证了原料供应的稳定性,降低了采购成本;山钢集团及其下属公司利用其已有的完善的原料采选和供应系统,为公司提供部分原辅材料,有助于保证生产经营的稳定性。另外,山钢集团及其下属公司利用其完善的设备、设施和技术手段,为公司提供一部分运输、基建、维护、检验和后勤等综合性服务,既避免了重复建设的投资负担,也降低了运营成本。

在关联销售方面,由于山钢集团及其下属公司与公司同处一个区域,山钢集团及其下属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基建技改所需钢材基本由公司供给。山钢集团及其下属公司是公司稳定的客户,利用公司已有的能源动力供应网络,购买和使用公司水、电、气等能源动力,既形成了公司稳定的客户,使公司剩余的能源动力得以销售,也降低了关联企业自身的采购成本。

以上关联交易均属于公司的正常业务范围,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的开展;通过专业化协作,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减少经营支出,追求经济效益最大化,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

公司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不损害本

公司的利益,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结果无重大不利影响,也不会损害其他股东的利益。公司关联交易严格按照《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国家有定价的按国家定价执行,国家没有定价的按市场价格执行;没有市场价格参照,按照成本加成定价;既没有市场价格,也不适合成本加成定价的,按照协议价定价。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定价依据充分、合理,会计处理符合有关规定。

通过监督和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生产经营活动中涉及的关联交易公平合理,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内幕交易和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的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管理体系和风险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定期听取公司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工作汇报,对完善内控和风险管理体系提出意见建议。按要求审查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审计报告,参与年度风险评估,对重大风险的管控过程进行监督。对审计发现内控缺陷的整改进行督促检查。

监事会认为:公司进一步完善内控体系,建立了全面风险管理体系,不断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为确保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提供了有效保障。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公司实际需要,对公司经营管理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进行了审计,并出具

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五)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股东大会的决议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和管理层能够认真履行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未发生有损股东利益的行为。

(六)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制度建立和实施情况

公司制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制度要求,对内幕信息进行管理。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实行登记管理。在内幕信息依法公开披露前,公司按照规定填写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表,及时记录商议筹划、论证咨询、合同订立等阶段及报告、传递、编制、披露等环节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及其知悉内幕信息的时间、地点、依据、方式、内容等信息。在日常工作中,公司重点做好定期报告公告前的内幕信息管理工作,要求财务、审计、核算等工作人员不得将公司季度、半年度、年度财务报表及相关数据向外界泄露和报送,并按编制、汇报、电子邮件发送各个时段填写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表。除此之外,还将审计机构人员纳入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并要求其填报个人信息。

公司提醒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在研究、发起涉及公司的重大事项,以及发生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事项时,及时填写本机构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经查证,公司董事、高管等相关人员没有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

股票的行为。公司未发生过内幕信息泄露的事件,公司内幕信息管理符合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

2024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要求,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持续提高素质能力和履职水平,不断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强化监督管理职能,切实维护好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各级监管机构工作要求,围绕公司战略发展目标与2024年重点工作,以问题和风险为导向,把握监督理念,突出监督重点,加强过程监督,聚焦风险防控,积极发挥建设性监督职能,不断提升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全面增强履职担当能力,切实维护好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议案三

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

(2024年第4号)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各位代表:

《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已于2024年3月28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予以详细披露,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附件: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附件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 汪晋宽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2023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年来,我作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本着为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积极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谨慎地参与公司的重大决策,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并对相关事项独立、客观地发表了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汪晋宽,男,汉族,1957年4月生,辽宁营口人,工学博士。曾任中国仪器仪表学会理事,中国有色金属学会常务理事,教育部电子商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河北省第九届政协委员,河北省第十一届、十二届人大代表,东北大学副校长。现任东北大学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直

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具备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董事会11次、股东大会3次。我严格依照有关规定出席会议,凡董事会将要讨论决策的重大事项,均事先认真阅读公司提供的相关背景资料,审慎发表独立意见,以科学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2023年度我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它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参加董事会情况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应参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通讯参会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11119003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4次、提名委员会2次、预算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次、战略规划与ESG委员会1次。

1.参加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2次,对定期报告等议案进行

认真审议。

2.参加预算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次,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等议案进行认真审议。

3.参加战略规划与ESG委员会1次,研究公司发展规划、ESG建设等情况并提出建议。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1次,对山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转让山东钢铁集团日照有限公司股权暨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议并发表了意见。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报告期内,主动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运行情况,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运用自身擅长的钢铁、智能制造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对公司改革发展积极建言献策;对公司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年度财务报告、关联交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等都能做到预先审议,充分发表意见,提出建议;加强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沟通,重点关注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治理架构以及内控建设情况,并为公司提供独立、专业的建议,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报告期内,公司未出现需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事项。

(五)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的情况

报告期内,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

通,就定期报告及财务状况进行深度探讨和交流,审计工作开展及公司配合情况,监督及核查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程序及计划,有效保证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1.公司2023年度召开3次业绩说明会,我作为独立董事参加了2023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就关心的问题进行了交流。

2.2023年现场参加3次股东大会,会议期间,与投资者就审议事项进行交流。

(七)现场工作时间、内容等情况

报告期内,现场工作时间16天,其中出席董事会现场会议2次,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1次,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3次,参加半年度业绩说明会1次。

针对公司智能制造发展状况,建议公司加快数字化转型,强化工业人工智能发展,提高公司整体运行效率,提升公司财务管理水平等,该建议在公司总部及两基地得到落实。

(八)公司配合情况

行使职权时,公司相关人员能够做到积极配合,不存在拒绝、阻碍或隐瞒等情况,未干预独立董事独立行使职权。公司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指定董事会秘书、董事会办公室等专门人员及部门协助本人履行职责,保证了独立董事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凡须经董事会决策的事项,能够按法定时间

提前通知并提供足够的资料。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等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认为公司所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交易客观公允,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交易条件公平、合理,没有损害股东及公司的利益。

(二)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定期报告以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公司对定期报告、内控评价报告等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三)聘用会计师事务所

本报告期,认真审议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议案,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业从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且在2022年度审计工作中独立、客观、及时的完成了与公司约定的各项审计任务,同意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四)提名或者任免董事

报告期内,认真审议关于增补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认为:

公司独立董事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提名、表决等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报告期内,认真审议关于2023年度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的议案,认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根据董事会年初制定的生产经营目标完成情况确定的。按照公司薪酬考核政策,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经董事会预算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报董事会批准。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经过自评,我作为独立董事,忠实勤勉地履行了自己的职责。认真负责地对公司提交董事会审议的事项进行了审慎决策,并适时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在公司重大事项决策中的法定作用,有效推动了公司的合规运行和规范治理。同时,我在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过程中,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与支持,在此表示感谢。

2024年,为持续推进公司董事会规范高效运作,科学决策,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我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主动适应证券市场和公司发展新形势,一如既往地勤勉尽责、忠实履行义

务,为公司发展和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持续不懈地做出应有的贡献。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 王爱国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2023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年来,我作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本着为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积极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谨慎地参与公司的重大决策,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并对相关事项独立、客观地发表了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王爱国,男,汉族,1964年12月生,山东安丘人,管理学博士、会计学博士后。现任山东财经大学智能会计与数字企业研究院院长,二级教授,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兼任教育部高等学校工商管理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会计学专业教学指导分委员会委员,山东省高等学校工商管理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含农林经济管理),济南市第十四、十五届政协委员,中国会计学会理事,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具备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董事会11次、股东大会3次。我严格依照有关规定出席会议,凡董事会将要讨论决策的重大事项,均事先认真阅读公司提供的相关背景资料,审慎发表独立意见,以科学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2023年度我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它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参加董事会情况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应参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通讯参会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111110002

注:因公务出国未能出席股东大会1次。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4次、提名委员会2次、预算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次、战略规划与ESG委员会

1次。

1.参加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4次,对定期报告、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等议案进行认真审议。

2.参加提名委员会2次,对选举独立董事等议案进行认真审议。

3.参加预算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次,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等议案进行认真审议。

4.参加战略规划与ESG委员会1次,研究公司发展规划、ESG建设等情况并提出建议。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1次,对山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转让山东钢铁集团日照有限公司股权暨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议并发表了意见。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报告期内,主动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运行情况,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运用自身擅长的财务会计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对公司改革发展积极建言献策;对公司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年度财务报告、关联交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等都能做到预先审议,充分发表意见,提出建议;加强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沟通,重点关注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治理架构以及内控建设情况,并为公司提供独立、

专业的建议,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报告期内,公司未出现需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事项。

(五)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的情况

报告期内,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就定期报告及财务状况进行深度探讨和交流,审计工作开展及公司配合情况,监督及核查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程序及计划,有效保证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1.公司2023年度召开3次业绩说明会,我作为独立董事,参加了2023年三季度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就关心的问题了进行交流。

2.2023年现场参加2次股东大会,会议期间,与投资者就审议事项进行交流。

(七)现场工作时间、内容等情况

2023年现场工作时间15天,其中出席董事会现场会议1次,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1次,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2次,参加三季度业绩说明会1次,现场调研2次。

针对不断变化的市场状况和日趋复杂的经营形势,提出了预测式经营的管理理念,该建议在生产经营、营销、采购等方面得到了应用,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八)上市公司配合情况

行使职权时,公司相关人员能够做到积极配合,不存在拒绝、

阻碍或隐瞒等情况,未干预独立董事独立行使职权。公司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指定董事会秘书、董事会办公室等专门人员及部门协助本人履行职责,保证了独立董事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凡须经董事会决策的事项,能够按法定时间提前通知并提供足够的资料。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等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认为公司所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交易客观公允,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交易条件公平、合理,没有损害股东及公司的利益。

(二)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定期报告以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公司对定期报告、内控评价报告等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三)聘用会计师事务所

本报告期,认真审议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议案,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业从业资格,具

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且在2022年度审计工作中独立、客观、及时的完成了与公司约定的各项审计任务,同意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四)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认真审议关于增补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认为:

公司独立董事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提名、表决等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报告期内,认真审议关于2023年度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的议案,认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根据董事会年初制定的生产经营目标完成情况确定的。按照公司薪酬考核政策,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经董事会预算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报董事会批准。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经过自评,我作为独立董事,忠实勤勉地履行了自己的职责。认真负责地对公司提交董事会审议的事项进行了审慎决策,并适时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在公司重大事项决策中的法定作用,有效推动了公司的合规运行和规范治理。同时,我在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过程中,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与支持,在此表示感谢。

2024年,为持续推进公司董事会规范高效运作,科学决策,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我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主动适应证券市场和公司发展新形势,一如既往地勤勉尽责、忠实履行义务,为公司发展和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持续不懈地做出应有的贡献。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 徐科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2023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任职以来,我作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本着为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积极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谨慎地参与公司的重大决策,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并对相关事项独立、客观地发表了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徐科,男,1972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博士学位,北京科技大学研究员、博导,华为-北京科技大学“5G+工业视觉联合实验室”主任,钢铁共性技术协同创新中心学术委员会主任。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北京市“科技新星”、中国金属学会“冶金青年科技奖”获得者。中国机械工程学会高级会员,中国图象图形学会机器视觉专委会委员、视觉测量专委会委员。2023年8月17日,经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为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具备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董事会11次、股东大会3次。我严格依照有关规定出席会议,凡董事会将要讨论决策的重大事项,均事先认真阅读公司提供的相关背景资料,审慎发表独立意见,以科学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2023年度我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它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参加董事会情况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应参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通讯参会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665001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4次、提名委员会2次、预算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次、战略规划与ESG委员会1次。

报告期内履职期间,参加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2次,对定

期报告等议案进行认真审议。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1次,对山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转让山东钢铁集团日照有限公司股权暨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议并发表了意见。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报告期内,主动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运行情况,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运用自身擅长的钢铁、智能制造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对公司改革发展积极建言献策;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半年度财务报告、机构调整、关联交易等都能做到预先审议,充分发表意见,提出建议;加强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沟通,重点关注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治理架构以及内控建设情况,并为公司提供独立、专业的建议,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报告期内,公司未出现需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事项。

(五)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的情况

报告期内,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就定期报告及财务状况进行深度探讨和交流,审计工作开展及公司配合情况,监督及核查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程序及计划,有效保证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3年现场参加1次股东大会,会议期间,与投资者就审议事项进行交流。

(七)现场工作时间、内容等情况

2023年现场工作时间10天,其中出席董事会现场会议1次,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1次,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1次,列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1次,现场调研1次。

针对公司两基地信息化水平差距较大等问题,建议强化供产销平台建设,加强数据分析能力,该建议得到公司高度重视,并通过信息化建设对供产销平台进行优化。

(八)上市公司配合情况

行使职权时,上市公司相关人员能够做到积极配合,不存在拒绝、阻碍或隐瞒等情况,未干预独立董事独立行使职权。上市公司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指定董事会秘书、董事会办公室等专门人员及部门协助本人履行职责,保证了独立董事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凡须经董事会决策的事项,能够按法定时间提前通知并提供足够的资料。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等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认为公司所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交易客观公允,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交易条件公平、合理,没有损害

股东及公司的利益。

(二)定期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定期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经过自评,我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忠实勤勉地履行了自己的职责。认真负责地对公司提交董事会审议的事项进行了审慎决策,并适时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每位独立董事在公司重大事项决策中的法定作用,有效推动了公司的合规运行和规范治理。同时,我在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过程中,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与支持,在此表示感谢。

2024年,为持续推进公司董事会规范高效运作,科学决策,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我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主动适应证券市场和公司发展新形势,一如既往地勤勉尽责、忠实履行义务,为公司发展和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持续不懈地做出应有的贡献。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 徐金梧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2023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2023年8月17日,因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已满六年,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中有关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连任不能超过六年的规定,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相关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务。2023年任职期内,我作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本着为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积极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谨慎地参与公司的重大决策,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并对相关事项独立、客观地发表了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徐金梧,男,汉族,1949年4月生,博士学位,博士生导师。历任北京科技大学副校长、校长;现任中国金属学会理事,兼任东北特殊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直

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具备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董事会11次、股东大会3次。我严格依照有关规定出席会议,凡董事会将要讨论决策的重大事项,均事先认真阅读公司提供的相关背景资料,审慎发表独立意见,以科学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2023年度我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它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参加董事会情况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应参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通讯参会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554002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4次、提名委员会2次、预算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次、战略规划与ESG委员会1次。

1.参加预算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次,对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年度薪酬等议案进行认真审议。

2.参加战略规划与ESG委员会1次,对年度生产经营计划等议案进行认真审议。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报告期内,主动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运行情况,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运用自身擅长的钢铁、智能制造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对公司改革发展积极建言献策;对公司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年度财务报告、关联交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等都能做到预先审议,充分发表意见,提出建议;加强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沟通,重点关注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治理架构以及内控建设情况,并为公司提供独立、专业的建议,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报告期内,公司未出现需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事项。

(四)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的情况

报告期内,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就定期报告及财务状况进行深度探讨和交流,审计工作开展及公司配合情况,监督及核查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程序及计划,有效保证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3年现场参加2次股东大会,会议期间,与投资者就审议事项进行交流。

(六)现场工作时间、内容等情况

报告期内,现场工作时间6天,其中参加董事会现场会议1次,出席股东大会2次。

(七)公司配合情况

行使职权时,公司相关人员能够做到积极配合,不存在拒绝、阻碍或隐瞒等情况,未干预独立董事独立行使职权。公司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指定董事会秘书、董事会办公室等专门人员及部门协助本人履行职责,保证了独立董事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凡须经董事会决策的事项,能够按法定时间提前通知并提供足够的资料。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等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认为公司所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交易客观公允,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交易条件公平、合理,没有损害股东及公司的利益。

(二)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定期报告以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公司对定期报告、内控评价报告等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

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三)聘用会计师事务所

本报告期,认真审议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议案,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业从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且在2022年度审计工作中独立、客观、及时的完成了与公司约定的各项审计任务,同意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报告期内,认真审议关于2023年度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的议案,认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根据董事会年初制定的生产经营目标完成情况确定的。按照公司薪酬考核政策,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经董事会预算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报董事会批准。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任职期内,经过自评,我作为独立董事,忠实勤勉地履行了自己的职责。认真负责地对公司提交董事会审议的事项进行了审慎决策,并适时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在公司重大事项决策中的法定作用,有效推动了公司的合规运行和规范治理。同时,我在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过程中,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与支持,在此表示感谢。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 马建春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2023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2023年8月17日,因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已满六年,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中有关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连任不能超过六年的规定,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相关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务。2023年任职期内,我作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本着为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积极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谨慎地参与公司的重大决策,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并对相关事项独立、客观地发表了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马建春,女,汉族,1970年3月生,经济学博士。现任山东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九三学社山东省省委委员,九三学社山东财经大学委员会主委,济南市第十五届政协委员。兼职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山东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外部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具备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董事会11次、股东大会3次。我严格依照有关规定出席会议,凡董事会将要讨论决策的重大事项,均事先认真阅读公司提供的相关背景资料,审慎发表独立意见,以科学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2023年度我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它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参加董事会情况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应参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通讯参会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554002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4次、提名委员会2次、预算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次、战略规划与ESG委员会1次。

1.参加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2次,对定期报告等议案进行认真审议。

2.参加提名委员会2次,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等议案进行认真审议。

3.参加预算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次,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等议案进行认真审议。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报告期内,主动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运行情况,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运用自身擅长的金融等领域的专业知识,对公司改革发展积极建言献策;对公司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年度财务报告、关联交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等都能做到预先审议,充分发表意见,提出建议;加强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沟通,重点关注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治理架构以及内控建设情况,并为公司提供独立、专业的建议,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报告期内,公司未出现需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事项。

(四)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的情况

报告期内,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就定期报告及财务状况进行深度探讨和交流,审计工作开展及公司配合情况,监督及核查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程序及计划,有效保证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3年现场参加2次股东大会,会议期间,与投资者就审议事项进行交流。

(六)现场工作时间、内容等情况

报告期内,现场工作时间4天,其中参加董事会现场会议1次,出席股东大会2次。

(七)公司配合情况

行使职权时,公司相关人员能够做到积极配合,不存在拒绝、阻碍或隐瞒等情况,未干预独立董事独立行使职权。公司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指定董事会秘书、董事会办公室等专门人员及部门协助本人履行职责,保证了独立董事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凡须经董事会决策的事项,能够按法定时间提前通知并提供足够的资料。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等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认为公司所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交易客观公允,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交易条件公平、合理,没有损害股东及公司的利益。

(二)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定期报告以

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公司对定期报告、内控评价报告等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三)聘用会计师事务所

本报告期,认真审议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议案,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业从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且在2022年度审计工作中独立、客观、及时的完成了与公司约定的各项审计任务,同意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报告期内,认真审议关于2023年度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的议案,认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根据董事会年初制定的生产经营目标完成情况确定的。按照公司薪酬考核政策,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经董事会预算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报董事会批准。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任职期内,经过自评,我作为独立董事,忠实勤勉地履行了自己的职责。认真负责地对公司提交董事会审议的事项进行了审慎决策,并适时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在公司重大事项决策中的法定作用,有效推动了公司的合规运行和

规范治理。同时,我在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过程中,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与支持,在此表示感谢。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 刘冰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2023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2023年5月9日,因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已满六年,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中有关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连任不能超过六年的规定,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相关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务。2023年任职期内,我作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本着为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积极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谨慎地参与公司的重大决策,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并对相关事项独立、客观地发表了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刘冰,男,汉族,1972 年8月生,中共党员,法学博士,理论经济学博士后,曾在复旦大学理论经济学博士后流动站从事博士后研究,主要从事人力资源管理教学和研究。现任山东大学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具备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董事会11次、股东大会3次。我严格依照有关规定出席会议,凡董事会将要讨论决策的重大事项,均事先认真阅读公司提供的相关背景资料,审慎发表独立意见,以科学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2023年度我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它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参加董事会情况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应参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通讯参会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322101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4次、提名委员会2次、预算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次、战略规划与ESG委员会1次。

1.参加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2次,对定期报告等议案进行认真审议。

2.参加提名委员会1次,对提名委员会年度报告议案进行认真审议。

3.参加预算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次,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等议案进行认真审议。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报告期内,主动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运行情况,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运用自身擅长的人力资源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对公司改革发展积极建言献策;对公司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年度财务报告、关联交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等都能做到预先审议,充分发表意见,提出建议;加强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沟通,重点关注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治理架构以及内控建设情况,并为公司提供独立、专业的建议,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报告期内,公司未出现需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事项。

(四)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的情况

报告期内,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就定期报告及财务状况进行深度探讨和交流,审计工作开展及公司配合情况,监督及核查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程序及计划,有效保证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1.公司2023年度召开3次业绩说明会,我作为独立董事参加了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就关心的问题进行了交流。

2.2023年现场参加1次股东大会,会议期间,与投资者就审议事项进行交流。

(六)现场工作时间、内容等情况

报告期内,现场工作时间2天,其中参加年度业绩说明会1次。

(七)公司配合情况

行使职权时,公司相关人员能够做到积极配合,不存在拒绝、阻碍或隐瞒等情况,未干预独立董事独立行使职权。公司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指定董事会秘书、董事会办公室等专门人员及部门协助本人履行职责,保证了独立董事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凡须经董事会决策的事项,能够按法定时间提前通知并提供足够的资料。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等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认为公司所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交易客观公允,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交易条件公平、合理,没有损害股东及公司的利益。

(二)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定期报告以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公司对定期报告、内控评价报告等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三)聘用会计师事务所

本报告期,认真审议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议案,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业从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且在2022年度审计工作中独立、客观、及时的完成了与公司约定的各项审计任务,同意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报告期内,认真审议关于2023年度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的议案,认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根据董事会年初制定的生产经营目标完成情况确定的。按照公司薪酬考核政策,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经董事会预算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报董事会批准。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任职期内,经过自评,我作为独立董事,忠实勤勉地履行了自己的职责。认真负责地对公司提交董事会审议的事项

进行了审慎决策,并适时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在公司重大事项决策中的法定作用,有效推动了公司的合规运行和规范治理。同时,我在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过程中,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与支持,在此表示感谢。

议案四

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

(2024年第5号)

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各位代表: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定期报告编制要求及信息披露有关规定,编制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并于2024年3月28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及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2024年3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详细披露。现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详细内容请查阅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4月19日

议案五

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

(2024年第6号)

关于公司2023年度固定资产投资完成情况及

2024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议案

各位股东、各位代表:

我受董事会委托,向大会宣读《关于公司2023年度固定资产投资完成情况及2024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议案》,请予审议。

一、2023年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完成情况

公司2023年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总投资额为217,777万元。其中,莱芜分公司154,817万元,日照公司47,960万元,公司直投15,000万元;结合内外部环境变化及公司生产经营实际,大力优化压减投资、控制投资节奏,全年累计完成投资161,236万元,其中莱芜分公司122,576万元,日照公司38,660万元;全年计划完成率74.04%,投资规模受控。

二、2024年固定资产投资计划

公司2024年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总投资额为145,720万元。其中,莱芜分公司88,158万元,日照公司31,677万元,公司直

投25,000万元,山信软件885万元。

上述议案已于2024年3月28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9日

议案六

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

(2024年第7号)

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及2024年度财

务预算的议案

各位股东、各位代表:

我受董事会委托,向大会宣读《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请予审议。

一、2023年度财务指标完成情况

(一)年度经营成果

1. 全年营业收入904.75亿元,扣除营业成本868.52亿元、税金及附加2.72亿元、销售费用2.91亿元、管理费用12.01亿元、研发费用20.86亿元、财务费用3.95亿元,加上其他收益2.45亿元、投资收益0.31亿元,信用减值损失-0.05亿元、资产减值损失-0.87亿元,资产处置收益1.74亿元,实现营业利润-2.64亿元;加上营业外收入1.93亿元,扣除营业外支出0.28亿元、所得税费用-0.28亿元,2023年实现净利润-0.71亿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99亿元。

2. 主要财务指标:净资产收益率-1.85%,销售利润率-0.11%,资产负债率54.13%,流动比率0.51。

(二)年度财务状况

1. 全年资产变动情况。年末总资产667.51亿元,比年初减少

22.60亿元,降幅3.27%。其中:流动资产146.33亿元,比年初减少15.42亿元,降幅9.53%,非流动资产521.19亿元,比年初减少

7.18亿元,降幅1.36%。

2. 全年负债变动情况。年末总负债361.30亿元,比年初减少

10.68亿元,降幅2.87%。其中:流动负债285.86亿元,比年初减少2.61亿元,降幅0.91%;非流动负债75.44亿元,比年初减少8.07亿元,降幅9.66%。

3. 全年股东权益变动情况。年末股东权益306.21亿元,比年初减少11.92亿元,降幅3.75%。其中:股本总额106.99亿元,资本公积81.23亿元,盈余公积9.71亿元,未分配利润13.29亿元。

二、2024年度公司主要财务预算指标

(一)主要财务指标

1.营业收入900亿元。

2.成本费用总额890亿元。

(二)主要生产指标

生铁1150万吨,粗钢1607万吨,商品坯材1685万吨。

(三)实现预算目标的主要措施

2024年聚焦高质量发展主题,以行业先进为标杆,以深化精益

管理为抓手,以改革创新突破为动力,以提升效率、效益和效能为切入点,坚持算账经营,紧盯吨钢利润分位值、净资产收益率、劳动生产率等关键指标,内抓极致运营,外拓购销差价,践行极致思维,谋定快动,奋力赶超,持续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

一是持续推进商业计划书管理模式,深度强化“五位一体”协同,推动运营水平显著提升;二是坚持优化提升,追求极致效率,全力提质增效;三是深化产品经营,提升重点产品和终端用户比例;四是树牢全采购成本理念,重塑采购体系,降低采购成本;五是持续深化对标找差工作,深挖降本潜力,努力提升公司运营绩效;六是加强资产管理,持续提高资产利用效率和效益。

上述议案已于2024年3月28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9日

议案七

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

(2024年第8号)

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各位股东、各位代表:

我受董事会委托,向大会宣读《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请予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实现利润总额-9,821.60万元,净利润-7,061.2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39,959.98万元。

鉴于公司2023年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负数,公司2023年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二、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基于公司2023年度净利润为负数的情况,综合考虑行业现状、公司发展

战略、经营情况等因素,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经营,稳步推动后续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上述议案已于2024年3月28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9日

议案八

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

(2024年第9号)

关于修订和签署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

各位股东、各位代表:

我受董事会委托,向大会宣读《关于修订和签署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请予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2.14条“上市公司与关联人签订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过三年的,应当每三年重新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规定,公司对与所有关联方自2021年以来签订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进行了梳理,并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变化的需要,对日常关联交易协议进行修订并重新签署。

二、修订并重新签署的关联交易协议及主要内容

(一)与各关联方签署的关联交易协议名称、交易标的及协议的有效期

协议名称关联方关联交易标的协议有效期
销售产品或 提供服务采购货物或 接受劳务
产品互供协议山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钢材、铁水(块)、废钢、矿石、合金、原材辅料、备品备件、燃料动力等铁水(块)、钢水、原材辅料、备品备件、燃料动力等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止
服务协议山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仪表维护、信息系统集成、电信等服务租赁等服务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止
金融服务协议山东钢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款服务、贷款服务、结算服务、保险代理服务、其他金融服务等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止
代理协议山东钢铁集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代理国内外原燃料采购及产品出口业务等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止
服务协议山东钢铁集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仪表维护、信息系统集成、电信等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止
产品互供协议山钢资本控股(深圳)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钢材销售等金融服务等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止
产品互供协议山东耐火材料集团有限公司原辅材料、炉料耐材辅料等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止
产品互供协议山东冶金机械厂有限公司钢材、锻件等销售备件、设备制作及维保、维修、机加工等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止

— 75 —协议名称

协议名称关联方关联交易标的协议有效期
销售产品或 提供服务采购货物或 接受劳务
产品互供协议山东金岭铁矿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燃料动力、辅助材料、钢铁产品等球团矿、矿粉、铁精粉、原辅材料等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止
服务协议山东金岭铁矿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仪表维护、信息系统集成、电信、软件开发等工程劳务等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止
产品互供协议贝斯山钢(山东)钢板有限公司钢铁产品等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止
产品互供协议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参股公司钢材、铁水(块)、废钢、矿石、合金、原材辅料、备品备件、燃料动力等钢材、废钢、矿石、合金、原材辅料、备品备件、燃料动力等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止
服务协议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参股公司软件开发、仪表维护、信息系统集成、电信服务、计量服务、火车运输、综合服务等公务用车、通勤班车、汽车货运、物业服务、餐饮服务、会务服务、设计服务、维修劳务、工程劳务、机加工、环境除尘、租赁服务、综合服务等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止

(二)数量与价格

交易双方依据具体的执行合同约定实际交易数量和价格,计算交易金额。

(三)定价原则和依据

1.定价原则。(1)市场化原则,按不高于或不低于与其他第三方接受、提供同类产品的价格;(2)公平合理原则。

2.定价依据。国家有明确定价的按国家定价执行;国家没有

明确定价的按市场价格执行;没有市场参照价格的按照社会招标程序公开招标确定;不适于招标的一事一议,按合理价格确定。

(四)结算方式

根据双方签定的关联交易协议约定,通过银行承兑汇票、银行转账等方式据实结算。

(五)生效条件

本次签署的有关协议,由公司和关联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盖章,并经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三、关联交易协议修订和签署对公司的影响

关联交易协议的修订和签署,更准确地反映了购销双方关联交易发生情况,保证了双方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促进双方关联交易的规范,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上述议案已于2024年3月28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9日

议案九

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

(2024年第10号)

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执行情

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

各位股东、各位代表:

我受董事会委托,向大会宣读《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请予审议。

公司在对日常关联交易进行梳理的基础上,编制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该议案已于2023年3月30日和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予以详细披露。

上述议案已于2024年3月28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附件: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计划

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9日

附件

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执行情况及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1.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2023年预计2023年实际
(万元)(万元)
贝斯山钢(山东)钢板有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15,000.008,535.76
山东鲁欣冶金科技有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4,000.001,686.53
山东蓝天商旅车业有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50.0058.01
山东金鼎集团有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2,000.001,998.27
莱芜钢铁集团莱芜矿业有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200.00111.76
莱芜钢铁集团鲁南矿业有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500.006.96
山东泰东实业有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6,000.005,813.59
莱芜钢铁集团银山型钢有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1,850,000.001,912,433.79
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6,300.0086,400.18
莱芜钢铁集团淄博锚链有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2.00661.86
日照港山钢码头有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800.0041,388.63
山东钢铁集团房地产有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110,000.0033.86
山东钢铁集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32,000.00388,804.08
山东钢铁集团日照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200,000.008,881.69
山东莱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180,000.0046,704.66
山东钢铁集团矿业有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10.000.00
山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2,300.001,789.79
山东莱钢建设有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3,000.00138.82
山东鲁中物流发展有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15,000.007,222.41
山东莱钢永锋钢铁有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60,000.000.00
山东鲁碧建材有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75,000.0046,015.79
山东鲁冶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1.0044.96

关联方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2023年预计2023年实际
(万元)(万元)
山东省冶金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7,000.006,578.46
山东冶金机械厂有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10,000.0016,427.78
山钢资本控股(深圳)有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100,000.0019,743.02
山东钢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200.00263.90
山东金岭铁矿有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35.00754.99
山东耐火材料集团有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50.000.00
山东力山特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9,500.007,536.47
山东钢铁集团永锋临港有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1,727.00
合计2,688,948.002,611,763.02

2.采购原材料、动力和接受劳务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2023年预计2023年实际
(万元)(万元)
贝斯山钢(山东)钢板有限公司向关联方购买原料动力、接受劳务等400.000.00
山东鲁欣冶金科技有限公司向关联方购买原料动力、接受劳务等6,000.008,265.21
山东蓝天商旅车业有限公司向关联方购买原料动力、接受劳务等7,000.007,508.54
山东金鼎集团有限公司向关联方购买原料动力、接受劳务等6,000.006,595.92
莱芜钢铁集团莱芜矿业有限公司向关联方购买原料动力、接受劳务等30,000.0012,100.43
莱芜钢铁集团鲁南矿业有限公司向关联方购买原料动力、接受劳务等50,000.0033,350.82
山东泰东实业有限公司向关联方购买原料动力、接受劳务等80,000.0048,003.11
莱芜钢铁集团银山型钢有限公司向关联方购买原料动力、接受劳务等1,535,049.941,253,310.44
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向关联方购买原料动力、接受劳务等850,000.00653,104.72
日照港山钢码头有限公司向关联方购买原料动力、接受劳务等6,500.009,996.34
山东钢铁集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向关联方购买原料动力、接受劳务等120,000.00175,527.24
山东钢铁集团日照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向关联方购买原料动力、接受劳务等260,000.00389,001.52
山东莱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向关联方购买原料动力、接受劳务等1,350,000.00940,593.72
山东金岭铁矿有限公司向关联方购买原料动力、接受劳务等1.005,358.44
山东莱钢建设有限公司向关联方购买原料动力、接受劳务等23,000.0014,639.87
山东鲁中物流发展有限公司向关联方购买原料动力、接受劳务等35,000.0033,156.47
山东鲁碧建材有限公司向关联方购买原料动力、接受劳务等80,000.0053,092.24
山东鲁冶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向关联方购买原料动力、接受劳务等1,200.001,599.98
山东耐火材料集团有限公司向关联方购买原料动力、接受劳务等3,500.003,620.16
山东省冶金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向关联方购买原料动力、接受劳务等58,000.0094,212.76
山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向关联方购买原料动力、接受劳务等2,000.00415.43
山东冶金机械厂有限公司向关联方购买原料动力、接受劳务等16,000.004,418.61
山钢资本控股(深圳)有限公司向关联方购买原料动力、接受劳务等1,500.0032,230.85
山东力山特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关联方购买原料动力、接受劳务等40,000.0047,098.42

关联方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2023年预计2023年实际
(万元)(万元)
山焦销售日照有限公司向关联方购买原料动力、接受劳务等10,000.00
日照岚山疏港铁路有限公司5,974.77
合计4,571,150.943,833,176.03

(二)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1.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2023年实际2024年预计
(万元)(万元)
贝斯山钢(山东)钢板有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8,535.768,600.00
山东鲁欣冶金科技有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1,686.531,700.00
山东蓝天商旅车业有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58.0160.00
山东金鼎集团有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1,998.272,000.00
莱芜钢铁集团莱芜矿业有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111.76120.00
莱芜钢铁集团鲁南矿业有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6.9610.00
山东泰东实业有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5,813.596,000.00
莱芜钢铁集团银山型钢有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1,912,433.791,900,000.00
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86,400.1885,000.00
莱芜钢铁集团淄博锚链有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661.86665.00
日照港山钢码头有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41,388.6342,000.00
山东钢铁集团房地产有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33.8640.00
山东钢铁集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388,804.08390,000.00
山东钢铁集团日照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8,881.698,800.00
山东莱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46,704.6646,000.00
山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1,789.792,000.00
山东莱钢建设有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138.82150.00
山东鲁中物流发展有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7,222.417,300.00
山东鲁碧建材有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46,015.7946,000.00
山东鲁冶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44.9650.00
山东省冶金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6,578.466,600.00
山东冶金机械厂有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16,427.7816,500.00
山钢资本控股(深圳)有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19,743.0220,000.00
山东钢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263.90270.00
山东金岭铁矿有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754.99760.00
山东力山特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7,536.477,600.00
山东钢铁集团永锋临港有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1,727.001,800.00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300,000.00

关联方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2023年实际2024年预计
(万元)(万元)
合计2,611,763.022,900,025.00

2.采购原材料、燃动力和接受劳务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2023年实际2024年预计
(万元)(万元)
山东鲁欣冶金科技有限公司向关联方购买原料动力、接受劳务等8,265.218,300.00
山东蓝天商旅车业有限公司向关联方购买原料动力、接受劳务等7,508.547,600.00
山东金鼎集团有限公司向关联方购买原料动力、接受劳务等6,595.926,600.00
莱芜钢铁集团莱芜矿业有限公司向关联方购买原料动力、接受劳务等12,100.4312,500.00
莱芜钢铁集团鲁南矿业有限公司向关联方购买原料动力、接受劳务等33,350.8234,000.00
山东泰东实业有限公司向关联方购买原料动力、接受劳务等48,003.1148,000.00
莱芜钢铁集团银山型钢有限公司向关联方购买原料动力、接受劳务等1,253,310.441,260,000.00
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向关联方购买原料动力、接受劳务等653,104.72650,000.00
日照港山钢码头有限公司向关联方购买原料动力、接受劳务等9,996.3410,000.00
山东钢铁集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向关联方购买原料动力、接受劳务等175,527.24175,000.00
山东钢铁集团日照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向关联方购买原料动力、接受劳务等389,001.52390,000.00
山东莱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向关联方购买原料动力、接受劳务等940,593.72930,000.00
山东金岭铁矿有限公司向关联方购买原料动力、接受劳务等5,358.446,000.00
山东莱钢建设有限公司向关联方购买原料动力、接受劳务等14,639.8715,000.00
山东鲁中物流发展有限公司向关联方购买原料动力、接受劳务等33,156.4735,000.00
山东鲁碧建材有限公司向关联方购买原料动力、接受劳务等53,092.2455,000.00
山东鲁冶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向关联方购买原料动力、接受劳务等1,599.981,600.00
山东耐火材料集团有限公司向关联方购买原料动力、接受劳务等3,620.163,700.00
山东省冶金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向关联方购买原料动力、接受劳务等94,212.7695,000.00
山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向关联方购买原料动力、接受劳务等415.43420.00
山东冶金机械厂有限公司向关联方购买原料动力、接受劳务等4,418.614,500.00
山钢资本控股(深圳)有限公司向关联方购买原料动力、接受劳务等32,230.8533,000.00
山东力山特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关联方购买原料动力、接受劳务等47,098.4249,000.00
日照岚山疏港铁路有限公司向关联方购买原料动力、接受劳务等5,974.776,000.00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向关联方购买原料动力、接受劳务等180,000.00
合计3,833,176.034,016,220.00

二、关联方的基本情况及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山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系本公司股东,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系本公司关联自然人过去12个月内

曾担任董事的法人单位,其他关联方均为山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控制或参股公司。

1.山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山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系本公司股东,成立于2008年3月17日,注册地址为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2000号舜泰广场4号楼,注册资本119.69亿元。法定代表人张宝才,主要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对外投资及投资管理;非融资性担保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及服务;黑色金属冶炼、压延、加工;生铁、钢锭、钢坯、钢材、球团、焦炭及焦化产品、炼钢副产品、建筑材料、水泥及制品、水渣、铸锻件、铸铁件、标准件、铝合金、保温材料、耐火材料及制品的生产、销售;机电设备制造,机械加工;建筑安装;集团所属企业生产的产品和所需设备、原料经营及进出口(涉及经营许可制度的凭证经营);冶金废渣、废气综合利用;工程设计及工程承包;房地产开发;房屋、设备租赁;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服务;广告的制作、发布、代理服务;企业形象策划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不含象牙及其制品)销售;书、报刊及其他出版物的印刷。

2.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该公司系本公司关联自然人过去12个月内曾担任董事的法人单位,成立于2000年2月,注册地址为上海市宝山区富锦路885号,注册资本222.62亿元。法人代表邹继新,经营范围:

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危险废物经营;发电业务、

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港口经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特种设备制造;机动车检验检测服务;钢、铁冶炼;钢压延加工;常用有色金属冶炼;有色金属压延加工;煤炭及制品销售;金属矿石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高品质特种钢铁材料销售;特种设备销售;再生资源销售;销售代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集装箱货物运输代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机械设备租赁;运输设备租赁服务;船舶租赁;特种设备出租;绘图、计算及测量仪器制造;绘图、计算及测量仪器销售;企业管理咨询;环境保护监测;招投标代理服务;机动车修理和维护;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

3.山东钢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该公司系山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成立于2012年2月,注册地址为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2000号舜泰广场4号楼2层、20层,注册资本为30亿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王勇,经营范围:经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定批准的业务,经营范围以批准文件所列的为准。(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

4.山钢资本控股(深圳)有限公司

山钢资本控股(深圳)有限公司系山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15年9月9日,注册地址为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梦海大道5033号前海华润金融中心T5写字楼1708A单元,注册资本40亿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黄振辉,主要经营范围: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受托资产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等业务);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从事担保业务(不含融资性担保业务);企业管理咨询。

5.山东金岭铁矿有限公司

该公司系山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2亿元,成立于1991年5月,住所为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中埠镇,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付博,经营范围:金属矿石销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工程管理服务;生产线管理服务;矿山机械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货物进出口。

6.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该公司系山东金岭铁矿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住所为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中埠镇,注册资本5.95亿元,企业类型为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戴汉强,经营范围:许可范围内发电业务;铁矿开采;普通货运(以上项目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铁精粉、铜精粉、钴精粉的生产、销售;机械设备及备件制造与销售;住

宿、餐饮服务;货物进出口(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商品除外)。

7.莱芜钢铁集团莱芜矿业有限公司

山东金岭铁矿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35%的股权。住所为济南市莱芜区鲁中西大街71号,注册资本2亿元,企业类型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亓俊峰,经营范围:铁矿开采;爆破工程设计、施工(限分公司经营)(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铁精粉、铜、钴精粉加工销售,机电制修及安装,地质勘察,电焊条、铁合金加工销售,服装加工,工业用水销售,铁矿石、建筑材料批发零售,废旧金属回收,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维修,钢结构、建筑外窗制作安装,新型建筑材料的开发、研制;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矿山工程技术服务;机械零部件加工、安装及销售,钢球加工、销售(限分公司经营);生石灰的生产销售。

8.莱芜钢铁集团鲁南矿业有限公司

山东金岭铁矿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34%的股权。住所为山东省沂水县诸葛镇,注册资本7400万元,企业类型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洪果,经营范围:铁矿石采选。加工、销售:铁精粉、球团、工程塑料、塑钢门窗、工矿备件、废石、石子、尾砂、机制砂;矿产品;尾矿尾砂资源再利用;机械设备安装(不含特种设备);(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汽车运输与修理、印刷、食宿、机械加工与机电设备维修。

9.山东耐火材料集团有限公司

该公司系山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成立于1993年5月,注册地址为淄博市周村区王村宝山工业园,注册资本为

6.37亿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车连房,主要经营范围:耐火原材料及制品、普通机械、陶瓷制品、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的生产、销售、技术转让;以上产品生产所需原辅材料、机械设备及零件的进出口业务;金属材料(除有色金属)、建筑材料的销售;窑炉的设计、安装、维修。

10.日照港山钢码头有限公司

山东钢铁集团日照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股份的35%,成立于2014年3月20日,注册地址为山东省日照市上海路南海滨五路东(幢号:001)812.813号,注册资本93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张念磊,主要经营范围:码头及相应配套设施建设、运营、管理;矿石、煤炭、焦炭、水渣、成品钢、废钢的装卸、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品)、物流服务。

11.贝斯山钢(山东)钢板有限公司

该公司系2011年7月份由本公司与澳大利亚BisalloySteel Group Limited共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作),注册地址为济南市历城区工业北路21号,实收资本700万美金。法定代表人尉可超,经营范围:钢板的研发、加工与销售(凭环评经营);钢材、铁矿石、铁矿粉、铁合金、煤炭(不得在高污染燃料控制区内生产、加工、存储及现场销售原散煤及不符合本地

燃用标准的型煤)销售;钢材进出口业务。

12.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系本公司的参股股东,住所为山东省济南市钢城区友谊大街38号,注册资本513254.59万元,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法定代表人李洪建,经营范围:对外派遣劳务人员(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黑色金属冶炼、压延、加工;球团、焦及焦化产品、建筑材料的生产、销售;粒化高炉矿渣粉、水泥生产、销售;铁矿石销售;钢材销售及技术咨询服务;铸锻件、机电设备制造,机械加工;技术开发;备案范围内的进出口业务;仪器检测;工程设计,冶金废渣、废气综合利用;日用品销售;房屋租赁;干洗、广告业务;机电设备维修及安装;园林绿化工程、物业管理服务、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市政工程施工、室内外装饰工程设计与施工、预制构件加工;有线电视网络设计、建设、运营、维护;广播影视节目制作、传送;文化产业服务;会务、展览服务;家用电子(电器)产品销售;党校教育培训;职业技能鉴定;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承包本行业境外工程及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以下限分支机构)烟(零售)酒糖茶,住宿、餐饮、文化娱乐服务;打字复印;许可范围内印刷;普通货运、客运、租赁;专用铁路运输;供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3.莱芜钢铁集团银山型钢有限公司

该公司系山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住所为山东

省济南市钢城区莱钢大道技术中心办公楼,注册资本63.14亿元。法定代表人王向东,经营范围:发电(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型钢、板带钢材、生铁、钢坯及钢铁副产品的生产、销售;动力供应、技术合作;铁矿石、球团矿、烧结矿、钢铁原材料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规定的专营进出口商品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等特殊商品除外。

14.山东省冶金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34%的股权。成立于1994年10月11日,住所为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1969号,注册资本39385.52万元,企业类型为其他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宋志顺,经营范围: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工程总承包;工程技术咨询服务;工程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工程测量;建筑工程、市政工程、环保工程、冶金工程、电力工程、化工工程的施工;电子与智能化工程;工程项目管理;环境影响评价;工程造价咨询;城乡规划服务;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机械设备、自动化控制系统的开发、制造、安装、调试;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清洁生产技术咨询;建筑、市政、环保、冶金、电力、化工、建材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自有房屋租赁;能源管理领域的技术咨询;环保工程;房地产开发经营。

15.山东鲁碧建材有限公司

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37%的股权。住所为济南市钢城区颜庄镇驻地,注册资本25281.92万元,企业类型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梁尚杰,经营范围:汽车的整车修理、总成修理、整车维护、小修、维修救援、专项修理,普通货运,石灰石开采,水泥的委托生产(限分公司经营)。(以上经营范围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生产销售冶金辅料(石灰和轻烧白云石煅烧、白云石采购与加工)、新型激发剂、水泥熟料、水泥、矿渣粉、水泥制品及其它建筑材料;五金交电、环保滤料、金属颗粒(不含贵重金属)的批发零售;钢结构制作安装与维修,设备安装、土石方工程施工;机械加工;石灰石加工、销售;钢渣粉、钢铁渣粉的生产、销售(限分公司经营);煤炭批发。

16.山东蓝天商旅车业有限公司

该公司原名为莱钢集团蓝天商旅车业有限公司,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10%的股权。住所为济南市钢城区友谊大街34号,注册资本1500万元。法定代表人苗成立,经营范围:

普通货运,市际包车客运,甲苯、苯、粗苯、二甲苯异构体混合物、煤焦油、洗油、煤焦沥青、杂酚、萘、氢氧化钠的批发,柴油、汽油零售(限分公司经营)。(以上范围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货物装卸服务(不含危险品);广告设计、制作、发布,媒体广告代理服务;五金交电、电线电缆、阀门、管件、钢材、钢坯、生铁、铁矿石、铁精粉、建材、服装、化工产品(危险化

学品除外)、汽车配件、工程机械及配件、润滑油、耐火材料、冶金辅料的批发零售;防腐保温工程、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电气机械及工程机械销售维修;废旧金属制品回收;废水处理;废水处理净水剂销售;企业管理咨询服务;软件开发;空压机销售、总成修理、维护;群众文化活动服务;礼仪服务、项目策划服务、票务代理服务;会议展览服务;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组织与策划;房地产销售、策划、咨询服务;房屋信息咨询服务;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施工。

17.山东鲁欣冶金科技有限公司

该公司原名为莱钢集团矿山建设有限公司,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34%的股权。住所为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凤城东大街57号,注册资本1.20亿元,企业类型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巩秀亭,经营范围:爆破工程施工(按许可证范围经营,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机械备件加工制造、销售;仪器仪表和高低压电气设备的销售;矿山建设安装工程、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土石方工程施工、钢结构工程施工、皮鞋及皮革制品、劳保皮鞋、机件产品、铁矿石、铁精粉、球团、石灰石、水泥、石灰的生产销售;钢材、五金交电、建筑材料、劳保护品的批发零售;矿山建设技术咨询;房屋租赁、设备租赁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18.山东鲁中物流发展有限公司

该公司原名为山东莱钢物流发展有限公司,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34%的股权。住所为山东省济南市钢城区南岭大街28号,注册资本1亿元,企业类型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杨庆军,经营范围:普通货运,道路货物专用运输,炼钢拆炉机维保、作业服务,道路保洁,大型货物运输,危险货物运输(2类2项、3类、4类1项)(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国内铁路、公路、内河航运、港口的货物运输代理,水陆联运,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无船承运业务;仓储(危险品除外);货物配载信息咨询;土石方工程施工;车辆停放服务;汽车修理;机械设备、车辆、厂房租赁服务。

19.山东泰东实业有限公司

该公司原名为莱芜钢铁集团泰东实业有限公司,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25%的股权。住所为济南市钢城区双泉路,注册资本6000万元,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魏传华,经营范围:焊管、铁合金、钢材、耐火材料、脱氧剂、冶炼辅料、草绳、法兰盘、水处理剂、合成渣、KR脱硫剂、钙铁粉、改质剂、覆盖剂、脱磷剂、脱硅剂、复合脱氧剂、铝质脱氧剂、碳化钙的生产销售;木材、建材的批发零售;机械、铆焊、废钢加工;设备安装;厂内运输;房屋、设备租赁;钢铁冶炼废渣加工销售;锻造加工;钢压延加工;机械零部件加工;仓储服务(危险品除外);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进出口的除外);工业包装服务;带钢包装材料的生

产加工销售、服务,乙炔气生产销售,乙炔气瓶检测(限分公司经营);污泥压球;劳动力外包;热电偶、取样器、复合探头的生产销售;挡渣器、石墨的生产销售;草编制品的生产销售;包芯线的生产加工;连铸机钢坯火焰切割作业劳务分包、炼钢铁水脱硫作业劳务分包。

20.山东金鼎集团有限公司

该公司原名为莱芜钢铁集团金鼎实业有限公司,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34%的股权。住所为济南市钢城区钢都大街东首,注册资本5200万元。法定代表人郑开强,经营范围:

散装食品、冷冻冷藏及常温保存食品销售,卷烟、雪茄烟零售,客房,饮料、冷冻饮品的生产销售;房地产开发;酒店管理;餐饮服务;工业管道防腐、保温工程、室内外装饰工程、土石方工程施工;无压力管道安装、防腐、维修;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应;供水管道安装维修;钢制品及绿色墙材开发;新型型材生产加工;房屋租赁;物业管理服务;室内环境监测;家政服务;广告业务;房屋修缮;绿化养护;花卉苗木、草坪、蔬菜种植销售;门窗批发、安装;干洗服务、太阳能安装;炉具维修;钢材、建材、建筑陶瓷、消防器材、焊接材料、管材、管件、灯具、水泥制品、装饰材料、工程机械、电气机械及配件、铸件、仪器仪表、液压件、汽车配件、文体办公用品、计算机及办公自动化产品、电子产品、电线电缆、通讯器材、环保设备及配件、炉具、水电暖器材、轴承、水处理剂、乳胶漆、五金交电、家用电器、日用百货、

化妆品、针织品、服装、鞋帽、家具、劳动防护用品、水产品、水果批发零售;为企业提供现场污水处理服务;针织纺织服装、特种劳动防护服装的加工销售;热力供应;旅行社及相关服务;游乐园服务;老年人养护服务;1,2-二甲苯、1,3-二甲苯、1,4-二甲苯、苯、丙烯酸清漆、醇酸漆稀释剂、粗苯、二甲苯异构体混合物、含一级易燃溶剂的合成树脂、含一级易燃溶剂的油漆、辅助材料及涂料、煤焦油、石脑油、洗油、重质苯、蒽油乳剂、煤焦沥青、杂酚、萘、氢氧化钠的销售;射击、射箭馆场服务(以群众娱乐为主);娱乐性军事训练、体能拓展训练服务;室内外休闲健身服务;环境卫生管理;绿化管理。

21.山东莱钢建设有限公司

该公司系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莱钢资产经营管理(青岛)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住所为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株洲路139号,注册资本102,600万元,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孙李涛,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承包境外冶炼、房屋建筑、钢结构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一般经营项目:建筑工程设计、工业建筑、设备安装、民用建筑,预制构件,机械加工,金属结构制安,建筑装饰装修,机械化施工运输,工业炉窑,食宿、房屋租赁服务(限分公司经营),铝塑门窗加工安装,防腐保温施工,房屋修缮,轧辊生产销售,新型建材、建材五金,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机电产

品的批发零售,房地产开发,粉末冶金,汽车零部件制造;钢材销售;商品混凝土生产、销售;工程机械租赁、设备租赁;铁路工程施工,中低速磁浮列车轨道产品制造、安装及销售,钢结构车站制造及安装,桥梁钢结构制造,中低速磁浮列车轨道工程总承包(以上项目限分支机构制造)。

22.莱芜钢铁集团淄博锚链有限公司

该公司系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65%的股权。住所为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寨里镇黑旺村北,注册资本4180万元,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洪涛,经营范围:锚链、海洋系泊链及附件生产、销售;建筑材料、服装、砂轮、钢材、煤炭、矿石、耐火材料、生铁块销售;机械加工;货物进出口;房屋租赁;劳务输出。

23.山东鲁冶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该公司是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住所为山东省钢城区钢城大街8号众赢创富中心大楼4层,注册资本1000万元。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占辉,经营范围:

建设工程总承包及工程监理;工程项目造价、勘察设计、技术开发服务、管理及投资咨询;设备监理,项目招标代理及材料设备采购招标代理,政府采购(以上项目须凭资质证书经营);房屋租赁。

24.山东钢铁集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山东钢铁集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是山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13年11月,注册地址为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2000号舜泰广场4号楼19层,注册资本为10亿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王兴强,经营范围:钢铁生产用原材料、钢铁产品及其副产品销售、代理、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和初步加工;进出口业务;有色金属及制品、金属材料及制品、煤炭及制品、炼焦产品、黑色金属矿、有色金属矿、建材、木材、化学原料及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橡胶和塑料制品、化肥、机械设备、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批发销售;谷物、豆类、薯类、棉花批发销售;纺织品、服装、日用品、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销售;经济贸易咨询;翻译服务。

25.山东钢铁集团日照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该公司系山东钢铁集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住所为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涛雒镇临钢路1号,注册资本2000万元,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顾志国,经营范围:

普通货物进出口;国际货运代理;钢材、矿产品、煤炭(不含市区露天散煤)、焦炭、金属材料、机械设备、电子产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监控化学品及国家专项许可产品)、化肥、建筑材料、木材、纸浆、初级农产品、纺织品、日用百货、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销售;商务信息咨询;翻译服务;废旧物资回收。

26.山东莱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该公司系山东钢铁集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住

所为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路39号,注册资本6000万元,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台俊利,经营范围: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制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经营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批发零售:农畜产品,纺织品,服装,日用品,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矿产品,建材及化工产品,机械设备,五金交电及电子产品(涉及前置审批项目限分支机构经营)。(以上范围需经许可经营的,须凭许可证经营)

27.山东莱钢永锋钢铁有限公司

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34.37%的股权。注册地位于山东齐河经济开发区,注册资本30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董和玉,经营范围:配套炼铁炼钢系统工程;钢压延加工;对工业项目的投资;建材、钢材、木材、机电设备(不含小轿车)、工业清洁煤、焦炭、五金交电、矿产资源销售(国家禁止买卖的矿产资源除外);销售型钢、板带钢、炼钢炼铁副产品;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动力供应,技术合作;搬运装卸及物流服务;集中供热;信息技术服务(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应经审批的,未获审批前不得经营)(不含金融、证券、期货、代客理财等业务)。

28.山东钢铁集团永锋临港有限公司

该公司系山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参股公司。注册地位于山东省临沂市临港经济开发区坪上镇黄海八路0001号,注册资本871800万元。法人代表逄晓男,经营范围:钢、铁冶炼;钢压延加工;炼焦;金属材料制造;金属结构制造;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结构销售;木材销售;3D打印基础材料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金属矿石销售;再生资源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装卸搬运;固体废物治理;企业管理咨询;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数据处理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筑用钢筋产品生产;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热力生产和供应;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危险化学品经营;劳务派遣服务。

29.山焦销售日照有限公司

本公司系该公司的参股股东,本公司持有该公司18.54%的股权。注册地位于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石臼街道海曲东路396号

日照国际财富中心30层3012室,注册资本116623.75万元。法定代表人段高峰,经营范围:煤炭洗、选、配加工;线上及线下销售:煤炭(不含市区散煤)、焦炭、煤制品、钢材、金属材料、铁矿石、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日用百货;煤炭技术开发及服务、煤炭信息咨询;普通货运;机电设备租赁与修理;仓储服务;普通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0.日照岚山疏港铁路有限公司

山东钢铁集团日照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31.53%的股权,成立于2020年9月22日,注册地址为山东省日照市岚山区新天地阿掖山大厦1207-7室,注册资本95149.96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刘兆新,主要经营范围:铁路运输辅助活动;装卸搬运;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土地整治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

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公共铁路运输。

三、关联交易协议签署和定价政策

(一)关联交易协议的签署情况

1.与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签署的主要协议

(1)本公司与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签署的《产品互供协议》,协议有效期为3年,自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协议约定公司向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

钢材、钢坯、铁矿石、燃动力等产品;莱钢集团及其子公司向本公司提供原材料、辅助材料、设备备件等产品。

(2)本公司与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签署的《服务协议》,协议有效期为3年,自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协议约定公司向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仪表维护、计量服务、火车运输、营销代理等服务;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向本公司提供运输、维修、卫生保健、公安消防、建安劳务等服务。

(3)本公司与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签署的《土地租赁合同》,协议有效期自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协议约定公司租赁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土地用于生产经营活动。

2.与山东钢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的关联交易协议

本公司与山东钢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协议有效期自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协议约定本公司接受该公司提供的存款服务、贷款服务、结算服务、保险代理服务及其他金融服务。

3.与山东钢铁集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签署的关联交易协议

(1)本公司与山东钢铁集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签署的《产品互供协议》,协议有效期为3年,自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协议约定公司向山东钢铁集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钢材等销售;山东钢铁集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向本公司提供铁矿石等原材料。

(2)本公司与山东钢铁集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签署的《委托代理协议》,协议有效期自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协议约定本公司委托其代理本公司所需的铁矿石等原燃料采购;委托其代理本公司出口销售钢铁产品等产品。

4.与莱芜钢铁集团银山型钢有限公司签署的关联交易协议

本公司与莱芜钢铁集团银山型钢有限公司签订《综合服务协议》,协议有效期自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止。协议约定公司向其提供生产组织、设备运行、物流运输、环保治理、安全保卫、技术研发等综合服务。

(二)关联交易协议定价原则和定价依据

依据《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日常经营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包括:市场化原则,按不高于或不低于与其他第三方接受、提供同类产品的价格;公平合理原则。国家有明确定价的按国家定价执行;国家没有明确定价的按市场价格执行;没有市场参照价格的按照社会招标程序公开招标确定;不适于招标的一事一议,按合理价格确定。

(三)关联方履约能力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与本公司存在长期的持续性的关联关系,具备持续经营和服务履约能力,不会形成本公司的坏账损失。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以上关联交易均属于本公司的正常业务范围,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的开展;通过专业化协作,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

减少经营支出,追求经济效益最大化。同时,有利于本公司可持续性发展。

由于钢铁生产的特点和连续性,资源配置具有高度的协调性,因此预计在今后的生产经营中,以上关联交易还会持续。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本公司的利益,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结果无影响,也不会损害其他股东的利益。

议案十

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

(2024年第11号)

关于与山东钢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

务协议的议案

各位股东、各位代表:

我受董事会委托,向大会宣读《关于与山东钢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请予审议。

按照上市公司监管要求,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及所属控股子分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山东钢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钢财务”)对综合授信、收支结算、贷款及其他金融服务等关联方交易,拟订了关联方交易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存款限额

在协议有效期内,公司在山钢财务每日最高存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含利息)。

二、存款服务

公司在山钢财务的存款利率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统一公布的同期同类型的基准利率,及其它在中国的独立商业银行提供的同期同

类型的存款利率。

三、贷款服务

公司向山钢财务申请不超过人民币88亿元的综合授信业务,办理的贷款(贴现)利率参照中国人民银行统一公布的同期同类贷款的利率,不高于其它在中国的独立商业银行提供的贷款利率。

四、结算服务

结算费用参照同期同类型由中国人民银行所定的标准,不高于其它在中国的独立商业银行提供结算服务收取的费用。

五、票据服务

山钢财务向公司提供商业汇票收取、票据支付、委托收款等综合管理服务,服务费用参照同期同类型票据服务由中国人民银行所定的标准,不高于其它在中国的独立商业银行提供票据服务收取的费用。

六、协议有效期

自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上述议案已于2024年3月28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附件:金融服务协议

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9日

附件

金融服务协议

甲方: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法定代表人:解旗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钢城区府前大街99号

乙方:山东钢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法定代表人:王勇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2000号

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提高甲方及所属全资、控股子分公司(以下简称:甲方)资金使用效率及资金留存收益,降低资金使用成本,经双方协商,甲方与乙方签订为期三年的《金融服务协议》,协议内容如下:

一、合作原则

(一)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创、共进、共赢、合作自愿的原则;

(二)乙方为甲方(含甲方及其所属分公司、全资及控股子

公司,下同)提供非排他的金融服务,在同等条件下,甲方优先选择乙方提供的金融服务。

二、服务内容

(一)

存款服务

1.甲方在乙方开立存款账户,本着存取自由的原则,将资金存入在乙方开立的存款账户,存款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活期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

2.乙方吸收甲方存款的利率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统一公布的同期同类型的基准利率,及其它在中国的独立商业银行向甲方提供的同期同类型的存款利率;

3.有关存款服务的具体事项由双方另行签署协议。

(二)

贷款服务

1.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乙方根据甲方经营和发展需要为甲方提供综合授信服务,甲方可以使用乙方提供的综合授信额度办理贷款、票据承兑、票据贴现、国内信用证、国际信用证、担保及其他形式的资金融通业务;

2.乙方向甲方发放贷款的利率参照中国人民银行统一公布的同期同类型贷款的利率,不高于其它在中国的独立商业银行向甲方提供的同期同类型贷款利率;

3.乙方向甲方提供票据贴现服务时,贴现利率不高于同期同

类型市场贴现利率;

4.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其他融资业务,融资成本不高于国内其他金融机构同期同类型的市场融资成本;

5.乙方向甲方提供的综合授信额度为信用方式,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8亿元,具体融资业务办理时由双方另行签署协议。

(三)结算服务

1.乙方根据甲方指令提供收款或付款的资金结算服务,以及与结算服务相关的辅助业务;

2.乙方向甲方提供上述结算服务时,结算费用参照同期同类型结算服务由中国人民银行所定的标准(如适用), 不高于其它在中国的独立商业银行向甲方提供同期同类型结算服务收取的费用。

(四)票据服务

1.根据甲方需求,乙方对甲方持有未到期的商业汇票提供票据收取、票据支付、委托收款等综合管理服务;

2.乙方向甲方提供上述票据综合管理服务时,服务费用参照同期同类型票据服务由中国人民银行所定的标准(如适用),不高于其它在中国的独立商业银行向甲方提供同期同类型票据服务收取的费用;

3.乙方为甲方在票据质押额度内办理发放贷款、开立信用证、

开立保函、开立票据等资金融通业务;

4.有关票据服务的事项由双方另行签署协议。

(五)其他金融服务

1.乙方在中国银保监会批准的经营范围内为甲方提供的保险代理服务、财务和融资顾问、信息咨询顾问等其他金融服务;

2. 乙方承诺收费标准参照同期同类型金融服务由中国人民银行所公布的标准 (如适用),不高于其它在中国的独立商业银行向甲方提供其它同期同类型金融服务收取的费用。

三、交易限制

1.甲乙双方出于财务控制和交易合理性方面的安排,对于甲方在乙方的存款金额做出相应限制,乙方应协助甲方监控实施该限制;

2.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在乙方每日最高存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含利息)。由于临时结算等原因导致甲方在乙方存款超出最高存款限额的,乙方应协助甲方在3个工作日内将超出部分款项划转至甲方银行账户。

四、乙方的资金风险控制及承诺

(一)

确保资金管理网络安全运行,保障资金安全,控制资产负债风险,满足甲方支付需求;严格按照中国银保监会颁布的财务公司风险监测指标规范运作,主要监管指标符合中国银保监

会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乙方承诺当发生以下情形可能危及甲方存款安全或其他可能对甲方存放资金带来安全隐患的事项,乙方将于2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及时向甲方履行告知义务,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损失发生或扩大。

1.乙方出现违反《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中第21条、第22条、或第23条规定的情形; 2.乙方任何一个财务指标不符合《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第34条规定的要求; 3.乙方发生挤提存款、到期债务不能支付、大额贷款逾期或担保垫款、电脑系统严重故障、被抢劫或诈骗、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涉及严重违纪、刑事案件等重大事项;

4.发生可能影响乙方正常经营的重大机构变动、股权交易或者经营风险等事项;

5.乙方的股东对乙方的负债逾期1年以上未偿还;

6.乙方出现严重支付危机;

7.乙方当年亏损超过注册资本金的30%或连续3年亏损超过注册资本金的10%;

8.乙方被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责令进行整顿;

9.其他可能对甲方存放资金带来安全隐患的事项。

发生以上情况时,甲方可以根据风险处置预案保留下列权利:

1.要求乙方说明风险事项的原因以及提出防范、控制、化解的相应措施;

2.要求乙方采取暂缓或停止放贷,收回资金、转让或处置资产等措施;

3.按照《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要求集团公司履行义务;

4.中止、终止与乙方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

(三)乙方根据甲方需要提供会计报表。

五、协议生效、变更和解除

1.本协议一式肆份,经双方签署并由甲方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有效期自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于2021年3月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同时终止。

2.本协议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可以变更和解除,在达成书面协议之前,本协议条款仍然有效。如涉及对本协议实质性、重大的修改,则双方就协议变更签署的书面协议,在甲方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

3.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转让其在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或义务。

(此页无正文,为甲乙双方签字盖章页)

甲方: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字人(签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山东钢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字人(签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议案十一

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

(2024年第12号)

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各位代表:

我受董事会委托,向大会宣读《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请予审议。

公司拟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审计、内控审计及其他相关咨询业务,聘期1年。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京财会许可【2011】0056号,如适用)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截止2023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45人,注册会计师16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60人。

信永中和2022年度业务收入为39.35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9.34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8.89亿元。2022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66家,收费总额4.62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采矿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37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截止2023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和纪律处分0次。3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

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均具有相应资质和专业胜任能力,具体如下: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许保如先生,2001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2家。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郭勇先生,2007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3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程安宾先生,2014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1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

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26万元,内控审计费用42万元,合计168万元,定价原则为招标定价。

上述议案已于2024年3月28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9日

议案十二

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

(2024年第13号)

关于2024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年度薪酬的议

各位股东、各位代表:

我受董事会委托,向大会宣读《关于2024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年度薪酬的议案》,请予审议。

一、2023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取酬情况

(一)非独立董事薪酬

2023年,公司非独立董事未从公司取酬。

(二)独立董事津贴

公司董事会设独立董事5人。2023年度从上市公司领取津贴的独立董事6人,实际津贴合计为50万元(含税,下同)。

(三)监事薪酬

2023年度从上市公司领取薪酬的监事4人,实际薪酬合计为255.55万元。

(四)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2023年度从上市公司领取薪酬的高级管理人员4人,实际领取薪酬合计424.6万元。

二、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一)非独立董事根据其所在岗位确定薪酬:在公司兼任其他职务的,根据兼任岗位领取薪酬;不在公司兼任其他职务的,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二)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津贴12万元/人,独立董事因履行职务而发生的食宿交通等必要的费用由公司据实报销。

(三)职工代表监事根据其所在岗位确定薪酬;股东代表监事不在公司兼任其他职务的,不在公司领取薪酬;在公司兼任其他职务的,根据兼任岗位领取薪酬。上述监事均不额外领取薪酬,因履行职务而发生的食宿交通等必要的费用由公司据实报销。

(四)高级管理人员根据与董事会签订的契约化管理责任书确定薪酬。

上述议案已于2024年3月28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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