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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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43,831.76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43,831.76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2019年:40,783.492020年:3,048.272021年:2022年:2023年: | |||||||||
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或截止日项目完工程度) | |||||||
序号 | 承诺投资项目 | 实际投资项目 |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 | |
1 | 购买现代农贸城一期(批发市场部分)资产 | 购买现代农贸城一期(批发市场部分)资产 | 36,799.84 | 36,799.84 | 36,799.84 | 36,799.84 | 36,799.84 | 36,799.84 | 2019年3月 | |
2 | 温州市农副产品批发交易市场改扩建项目 | 温州市农副产品批发交易市场改扩建项目 | 24,914.41 | 7,031.92 | 7,031.92 | 24,914.41 | 7,031.92 | 7,031.92 | [注] |
[注]温州市农副产品批发交易市场改扩建一期项目于2021年12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暂估转固;二期项目主体工程于2023年6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暂估转固,硬件设备于2023年12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暂估转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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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实际投资项目 | 截止日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 | 承诺效益 | 最近三年实际效益 | 截止日累计实现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2021年 | 2022年 | 2023年 | ||||
1 | 购买现代农贸城一期(批发市场部分)资产 | 不适用 | [注1] | 1,424.60 | 1,424.44 | 1,893.18 | 6,537.75 | [注1] |
2 | 温州市农副产品批发交易市场改扩建项目 | 不适用 | [注2] | [注3] |
[注1]公司通过购买现代农贸城一期(批发市场部分)资产,能够与现有业务在业态统筹布局、市场规划、业务管理上形成较强的协同优势。公司就购买现代农贸城一期(批发市场部分)资产编制了基于公司整体的盈利预测报告,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了《审核报告》(天健审〔2018〕6141号)。根据《盈利预测审核报告》,公司2019年度合并口径盈利预测利润总额为15,822.49万元,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961.66万元。公司2019年度的财务数据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审计报告》(天健审〔2020〕2107号),公司合并口径利润总额为18,148.35万元,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607.11万元,已实现前期盈利预测。2021年、2022年和2023年是否达到预计效益不适用,上表中的实际效益为利润总额[注2]温州市农副产品批发交易市场改扩建项目根据可研报告测算,项目建成达效后,预计每年新增销售收入4,179.00万元,实现利润总额1,949.00万元[注3]温州市农副产品批发交易市场改扩建一期项目于2021年12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暂估转固;二期项目主体工程于2023年6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暂估转固,硬件设备于2023年12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暂估转固。至此,温州市农副产品批发交易市场改扩建全部完工转固,自2024年起按照完整会计年度计算经济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