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苏美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13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编制单位:苏美达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146,590.40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189.6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70,980.00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48,904.54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48.42%
承诺投资 项目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 投资总额截至期末 承诺投入 金额 (1)本年度 投入金额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金额 (2)截至期末累计 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 (3)=(2)-(1)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4)=(2)/(1)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 重大变化
襄垣县北底乡20MW光伏发电项目6,020.006,020.006,020.006,065.9845.98100.762017年5月723.79
安阳马家乡30MW地面光伏发电项目8,505.008,505.008,505.008,615.64110.64101.302016年7月675.59
弶港滩涂20MW地面集中式渔光互补电站项目5,670.005,670.005,670.005,670.000.00100.002017年3月1,154.56
30MW渔光互补光伏并网发电项目7,980.007,980.007,980.008,014.2934.29100.432016年7月879.44
垦利董集10MW光伏并网发电项目3,010.003,010.003,010.003,010.970.97100.032016年4月515.96
会东县汇明30MW地面光伏发电项目10,080.0010,080.0010,080.0010,080.000.00100.002016年6月2,870.81
和丰50MW光伏发电项目是 [注1]15,925.00
安阳诺丁许家沟乡70MW光伏发电项目是 [注2]19,355.00
柳堡一期120MW水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是 [注3]35,700.00
信息化建设8,000.008,000.008,000.006,312.09-1,687.9178.902022年12月不适用
补充流动资金29,755.0026,345.4026,345.402,189.6029,811.573,466.17113.16不适用不适用
合 计150,000.0075,610.4075,610.402,189.6077,580.541,970.146,820.15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1.和丰50MW光伏发电项目从并网以来的实际运行情况看,该项目虽然有光照时间长等优点,但阶段性限电风险仍未排除,导致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 2.安阳诺丁许家沟乡70MW光伏发电项目由于土地未得到落实导致获取指标存在困难,未能继续推进,导致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 3.柳堡一期120MW水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只获得部分指标,且度电补贴下降,导致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 鉴于以上情况,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以上募投项目均已替换。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根据2016年11月18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配套募集资金投入光伏电站项目增资及置换前期投入资金的议案》以及其他相关程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27,177.75万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注1]、[注2]、[注3]详见附件2中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3年度编制单位:苏美达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对应的原项目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截至期末计划累计投入金额 (1)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实际累计投入金额 (2)投资进度(%) (3)=(2)/(1)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变更后的项目 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东台1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和丰50MW光伏发电项目3,846.003,846.003,846.00100.002017年6月[注4]不适用
会东县汇明二期30MW林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12,079.0012,079.0012,079.00100.002017年6月[注5]不适用
小 计15,925.0015,925.0015,925.00
大庆市辰瑞新阳20MW地面集中式光伏太阳能发电项目安阳诺丁许家沟乡70MW光伏发电项目;柳堡一期120MW水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6,273.006,273.006,273.10100.002017年7月462.78
大庆市鼎成20MW地面集中式光伏太阳能发电项目6,273.006,273.006,273.00100.002017年7月459.46
张家口市怀安县太平庄乡50兆瓦并网光伏发电项目14,269.0014,269.0014,269.08100.002017年12月1,545.42
农安县50MW丰德(一期10mw)设施渔光互补发电项目1,941.041,941.041,941.04100.002017年6月340.79
农安县宏达10MW设施渔业光伏发电项目1,952.351,952.351,952.35100.002017年6月360.60
鑫和阳光(扎赉特旗)能源有限公司20MW光伏太阳能发电项目4,438.614,438.614,438.61100.002017年7月848.42
无棣清能柳堡一期25MW水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8,047.008,047.008,047.00100.002017年9月669.03
补充流动资金11,861.0011,861.0012,204.81102.902019年12月不适用不适用
小 计55,055.0055,055.0055,398.994,686.51
合 计70,980.0070,980.0071,323.994,686.51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1.和丰50MW光伏发电项目已于2016年6月28日并网。从并网以来的实际运行情况看,该项目虽然有光照时间长等优点,但阶段性限电风险仍未排除。2016年,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使用东台1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和会东县汇明二期30MW林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替换和丰50MW光伏发电项目。具体请见公司于2016年12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替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90)。 2.安阳诺丁许家沟乡70MW光伏发电项目由于土地未得到落实导致获取指标存在困难,未能继续推进,导致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柳堡一期120MW水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只获得部分指标,且补贴下降,导致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2017年,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使用大庆市辰瑞新阳20MW地面集中式光伏太阳能发电项目、大庆市鼎成20MW地面集中式光伏太阳能发电项目、张家口市怀安县太平庄乡50MW并网光伏发电项目、辽宁鞍山海城25MW光伏发电项目、营口市大石桥盛康汤池20MW光伏发电项目和无棣清能柳堡一期25MW水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替换安阳诺丁许家沟乡70MW光伏发电项目和柳堡一期120MW水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具体请见公司于2017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替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25)。 3.辽宁鞍山海城25MW光伏发电项目的由于项目公司股权结构设置问题导致项目可行性发生变化,无法取得相应指标。2017年,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农安县丰德50MW(一期10MW)设施渔光互补发电项目、农安县宏达10MW设施渔业光伏发电项目、鑫和阳光扎赉特旗20MW光伏太阳能发电项目和泗阳县张家圩镇30MW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替换辽宁鞍山海城25MW光伏发电项目。具体请见公司于2017年10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调整及替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65)。
4.营口市大石桥盛康汤池20MW光伏发电项目原备案规模为20MW,变更前只获取8MW指标,并网9.86MW,未获取指标部分将无法获取相应补贴导致项目收益远不及预期,不符合公司收购条件;泗阳洪辉张家圩30MW光伏发电项目因总包合同纠纷涉诉,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同时综合国家政策变化、公司发展战略及持有的光伏电站规模,2019年,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终止营口市大石桥盛康汤池20MW光伏发电项目和泗阳洪辉张家圩30MW光伏发电项目,并将剩余募投资金本金以及产生的利息共计12,204.81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具体请见公司于2019年10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5)。 5.2021年4月,公司募投项目中除“信息化建设”项目外均已完成结项,相关募集资金专户中存在部分结余募集资金利息收入12,706,858.57元尚未使用完毕,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将已完成的募投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中结余利息收入共计12,706,858.57元及未来产生的利息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具体请见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节余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0)。 6.2022年12月,鉴于“信息化建设”募投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降低财务费用,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余额及未来将产生的利息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支持主营业务发展,并继续以自有资金支付“信息化建设”募投项目剩余未支付相关尾款及质保金。具体请见公司于2022年12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4)。公司已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注4]:东台1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与弶港滩涂20MW地面集中式渔光互补电站项目同属东台沿海苏阳达光伏发电有限公司(简称苏阳达公司),因苏阳达公司发生的费用无法分配到两个具体项目,因此实现的效益在弶港滩涂20MW地面集中式渔光互补电站项目体现后,未在东台1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体现。

[注5]:会东县汇明二期30MW林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与会东县汇明30MW地面光伏发电项目同属会东县德润新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会东德润公司),因会东德润公司发生的费用无法分配到两个具体项目,因此实现的效益在会东县汇明30MW地面光伏发电项目体现后,未在会东县汇明二期30MW林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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