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ading..
首页>宏观>事实/观点>上交所加强证券异常交易监管

上交所加强证券异常交易监管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网2013-12-18成为付费会员|欢迎免费试用
股票估值网点评:
    光大的乌龙指事件令人触目惊心,加强异常监管是避免此类事件重复发生的有效办法。这个角度来看,上交所做法值得称赞。另一方面,随着量化交易在资本市场的扩大,同质化的交易策略,很可能在某一突发事件节点上,引起多家自动化交易程序的触发,出现多米诺骨牌效应,在很短时间内对市场造成重大冲击。这也是异常交易监管所要防范的。
 
      上交所17日发布并实施的《证券异常交易实时监控细则》提出,通过计算机程序自动批量申报下单、影响市场正常交易秩序或交易系统安全的行为属于异常交易行为,上交所可对相关账户持有人发出书面警示,或直接采取暂停证券账户当日交易、限制证券账户交易等措施。
 
  《细则》是对该所2008年发布的《证券异常交易实时监控指引》的全面修订。《细则》增加了债券交易价格出现异常波动时盘中临时停牌的规定。无价格涨跌幅限制的国债、地方政府债和政策性金融债盘中交易价格较前收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超过10%(含)、单次上涨或下跌超过20%(含),无价格涨跌幅限制的其他债券盘中交易价格较前收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超过20%(含)、单次上涨或下跌超过30%(含)时,上交所可根据市场需要实施盘中临时停牌。
 
  《细则》整合了现行业务规则中与证券异常交易监管相关的内容。例如,《细则》把上交所日前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新股上市初期交易监管的通知》中新增的“盘中暂停证券账户当日交易”的监管措施及其他业务规则中规定的一些监管措施整合了进来。
 
  《细则》完善了证券异常交易行为的规定。例如,持有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证券账户在一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卖出解除限售存量股份数量超过该公司股份总数1%的,上交所可对其采取暂停、限制证券账户交易等措施,并可视情节轻重对相关当事人给予公开谴责、公开认定其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纪律处分。

归档文章/报告:
  • 事实/观点
  • 本周更新报告名单
  • 每周《个股评级总汇》
  • 最新《个股报告》

咨询电话:+86 755 3301 1771      服务邮箱:admin@gupiaoguzhi.com

免责声明:本系统根据市场公开信息整理生成,仅供参考,不具推荐和投顾功能,投资者风险自负。本站所有内容未经允许不得转载,违者必究。

Copyright © 2007-2024 中股(深圳)投资研究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粤ICP备1021725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