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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轮新股发行上市或于3月中旬至下旬开启

文章来源:证券日报2014-02-25成为付费会员|欢迎免费试用
      分析人士称,首轮IPO出现了多家暂缓的情况,所以对于下一轮IPO,市场产生观望情绪属正常。

  接近2月底,在首轮新股发行上市告一段落后,对于下一轮新股发行改革的重点,众多业内专家已进行了广泛的讨论。在2月21日举办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从新股路演、注册制改革等方面进行了介绍。

  在3月份证监会发审会重启之前,监管层的连续表态被业内视为IPO政策或有调整的强烈信号。

  “自去年新股发行体制改革以来,在首轮新股发行上市的过程中,在一定程度上给股市带来了波动。尤其是首轮IPO中出现了多家暂缓的情况,所以对于下一轮IPO,市场产生观望情绪是很正常的。”一位不愿具名的券商策略分析师告诉《证券日报》记者。

  邓舸表示,截至2月21日,证监会尚未接到新的IPO申报材料受理申请。

  据记者了解,在首轮新股发行中,奥赛康、慈铭股份、太平洋石英3家公司目前仍处在暂缓发行状态。此外,因出现媒体质疑事项,宏良股份1月18日暂缓发行。其中,奥赛康作为老股转让份额超过新股发行3倍多的公司,于1月10日发布了暂缓发行的公告,也引发业内对于老股转让的激烈争论。

  针对此次证监会内部机构调整,邓舸认为,将发行、上市、机构、基金和期货等部门进行整合,旨在“适应新的监管形势,增设债券、私募、创新业务和‘打非’等部门,并调整理顺了部分部门职责,解决监管真空和监管重复等问题”。

  上述券商策略分析师表示,证监会进行内部机构调整目的在于简政放权,但是对于新股上市,或有突击性的核查和政策加码。

  对外经贸大学公共政策研究所首席研究员苏培科此前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证监会职能重点在于监督而不是审批,因此,审批权可以下放到交易所,证监会负责监管环节是否存在问题。”

  “已过发审会且办理完会后事项的首发企业,都已取得了核准文件,其余过会企业中除个别企业外,均拟补报2013年年报,预计要到3月份才能发行。”在今年1月份新闻发布会上,邓舸曾表示,目前在审的首发企业,均需按规定补充提交预披露材料和2013年年报,并履行新股发行体制改革意见的要求后,方可进入审核程序,预计也要到3月份才会召开首发企业发审会。

  有分析人士认为,依照当前谨慎的市场情形,第二轮新股发行上市或将在3月中旬至下旬开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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